Xi安农村药材树木补偿标准是多少?
(1)永久用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水田、水浇地、菜地(指政府批准的专业菜地,下同)18000元/亩;
2.旱地14000元/亩;
3.旱坡地11000元/亩;
4.林地3400元/亩(含国有、集体林地5%管理费);
5.荒滩、荒坡不予补偿;
6.拆迁房屋、宅基地按水田标准补偿,乡、村占用道路按旱地标准补偿;
7.青苗补偿费800元/亩。
公路管理处(所)的收费站、服务区、通讯、检测养护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属于公路用地范围,按公路用地补偿标准执行。
(2)临时用地补偿费
1.水田、水浇地、菜地900元/亩·年;
2.旱地600元/亩/年;
3.林地340元/亩年。
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永久用地补偿标准执行。
临时用地应在当地国土资源局获得许可。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按一年计算。施工单位占用的临时用地应当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收回,建设管理单位、县、区国土资源局和村民小组应当接受。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4000元/亩(6元/平方米)的标准向国土局缴纳复垦费。未及时缴纳的,由建设管理单位从款项中扣除,由市国土局统一组织复垦。
(三)林木补偿费(包括国有和集体林地管理费的5%)
1.乔木林2000元/亩;
2.疏林和灌木林1000元/亩;
3.经济林3000元/亩;
4.经济苗圃5000元/亩,杂树苗圃3000元/亩,
药材3000元/亩,花木苗圃6000元/亩;
5.桑园:幼桑(两年以内)1000元/亩;
模压密桑(三年以上)3000元/亩;
6.果园(按生长期补偿):
不挂果5000元/亩;
第一果6000元/亩;
盛果期8000元/亩;
7.茶园5000元/亩;
8.竹园3000元/亩。
确需砍伐的零星树木补偿标准为:成年果树120元/株,初熟果树80元/株,果树20元/株,其他经济树木和成熟树木(DBH 10cm及以上)40元/株,未成熟树木(DBH 10cm以下)5元/株。
二、拆迁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标准
(1)建筑物
砖混一级(内有装饰,外有瓷砖)380元/m2;
砖混ⅱ340元/m2;
砖木结构(室内装修、外墙粉刷)300元/m2;
砖木二类260元/m2;
民用建筑250元/平方米;
简易棚80元/m2;
已建房屋基础100元/平方米。
门卫室:
砖混结构260元/m2;
砖木结构220元/m2;
土建结构180元/m2。
(2)结构
牛栏600元/个;
室外猪圈和化粪池300元/个;
土尿坑150元/个;
砖尿坑300元/个;
卫生间500元/个(平铺);
20元/鸡舍;
墙体(砖石)50元/延米(相当于2m高度)
(土坯)30元/延米(高2米);
砖楼10元/m2
水泥地面(打谷场)20元/m2;
砂浆砌脊60元/m3;
干砌石垄40元/m3;
室外水池(砂浆水泥抹面)1.5m3以上500元/台,
1.5m 3/台以下300元;
水窖1500元/口;
堰渠(砌砖或水泥抹灰)60元/延米;
300元/口;
酒炉50元/块;
沼气池1500元/台;
烤烟炉1500元/座;
墓穴500元/块;
水压井600元/口;
大口井5000元/眼;
抽水井(含井内设施)1万元/眼;
涂妍(鱼)塘3000元/亩;
水泥抹灰或砌筑堰(鱼)池5000元/亩;
电杆350元/根;
5寸以上塑料水管20元/米;5寸以上钢管30元/米;
温室800元/个。
未列项目的补偿标准参照类似项目的补偿标准,通过现场评估和协调解决。
(三)因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搬迁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山、道路、水利设施等,由产权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拆除或搬迁,建设单位按搬迁所需材料费用给予补助。
(四)对违章建筑和过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项目埋地布局后种植的树木和农作物,以及匆忙修建的房屋和设施,不予补偿。
(5)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特殊补偿安置问题,由县高速公路协调机构与有关方面、乡镇政府协商妥善解决。
(六)被拆迁户的电力设施、饮水设施、有线电视、电话、炉灶设施,每户补偿1500元。拆迁户过渡期为一年,过渡费为每户2000元。
(7)本标准在省政府颁布旬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标准前适用,在省政府正式标准发布后按照“高不退,低不完”的原则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