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税率
相关税率建议如下:
一、饮片的简单分类及税率的初选
1,分类:
(1)植物:根据处理方式的不同,应该既有16%的可能性,也有10%的可能性。
比如林下人参,要按10%征税。
青黛的加工方法更适合16%的税率。
(2)动物:根据加工方式的不同,应该既有16%的可能性,也有10%的可能性。
比如瓦楞纸要适用10%的税率。
煅瓦楞子没有相应的政策描述,所以16%比较合适。
噩梦沙应该属于动物排泄物,如果勉强归因于分泌,可以套用10%。
在动物组织中继续使用10%的碳化人发是不合适的。
(3)矿物:无论加工方法如何,都应施用16%。
例如:朱砂、自然铜、硼砂等。
(4)化石:不考虑加工方法,应适用16%。
比如:龙骨、锻造龙骨;龙牙,煅龙牙
(5)其他类别:无论处理方式如何,都应适用16%。
比如16%的应用更合适,因为不符合农产品分类。
第二,税率建议
1,中药材加工前的动植物应适用10%的税率。
2、动植物中药材加工后,税率应区别对待:
(1)发生化学反应的,适用16%的税率。
(2)经过时效处理后,建议适用16%的税率。
(3) 16%应与矿物饮片混合炮制后应用。
(4)与其他动植物块混合时,推荐16%。
(5)干切粉碎加工的片、丝、段、块等形状,应适用10%。
(6)采用水飞、研磨等粉碎方式加工,只是方便服用,不构成中成药饮片,建议应用10%。
3、矿物质、化石等各类中药饮片,应适用16%。
备注:同一种中药材,由于加工方法不同,税率应该不同。比如乌头的税率可以是10%;盐附子可按盐渍按10%税率适用;黑顺片、百福片因加工应适用于16%;灯配件和枪配件可适用于16%。
法律依据:
关于农产品征税范围的说明
(6)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料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和果实。
上述药用植物加工而成的饮片、碎条、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