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生态发生了重大变化。你需要了解这些信息,以降低资产泡沫的风险。

7月6日晚,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次“两办”联合发布“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专项文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这份文件信息量巨大,但很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它的深远影响。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1)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这份文件可以说是从最高规格进行顶层设计,全方位极大地提高了证券犯罪的查处力度。

在此之前,证券犯罪的侦查主要由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其他部门参与较少。

之前我们熟悉的主要是2015股灾期间。终于,公安部开始进场抓人,这场惨烈的股灾开始告一段落。

大大提高对证券犯罪的查处力度,各部门的配合可以大大提高这种威慑力。

因此,在文件第三点第九点中,明确提出“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协调工作机制。”

这意味着未来将会有这样一个常态化的“协调专项小组”,可以协调各部门对一些资本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文件的第三点是完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第九点是建立协调机制,第十点直指“完善证券案件侦查体制机制”,其中明确提到“进一步发挥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资源配置”。

综上所述,这段话是为了加强公安部对证券犯罪的查处力度。

此外,点11明确提到要“完善证券案件检察体制机制”。

这里提到“涉嫌重大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时,同步抄送检察机关”。

以后有些证券违规就不是罚款50万那么简单了。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我注意到这里提到“加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证监会、公安部的协调配合”。

这几乎是出自我们公检法系统,在最高层面互相配合查处证券违法行为,其力度之强,态度之严厉,可想而知。

这绝不是对付猫狗,而是对付隐藏在我们金融体系中的飞蛾、鬼怪、饕餮鳄鱼。

13点,强调“加强办案和审判基地建设”,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举措“在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部分城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设立证券犯罪办案和审判基地。”。

这意味着,在“上海、深圳”两个a股交易所和“郑州、大连”等部分商品期货交易所,将在这些城市的“公检法”部门设立专门的“证券犯罪办案和审判基地”。

这意味着我们今后将大大提高侦查证券犯罪的效率。

由此我觉得有一个潜在的信号,就是未来随着查处证券犯罪力度的加大,证券违法案件的数量也会激增,所以有必要设立这些“审判基地”,提高办案效率。

整个第三点,我觉得已经是海量的信息了。这是我们的顶层设计。无论是规格还是力度,对证券犯罪的打击力度都是空前的。

(二)严格审查证券投资基金来源的合法性。

第三点之后,第四点就是强化一些“重点区域”,说白了就是把重点画出来,告诉大家这些区域将是以后查处证券犯罪的“重点区域”。

其中包括:

1.严厉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

这些都是很多a股上市公司经常做的违法行为。在此再次强调,我们对这些信息泄露的违法行为持坚决的零容忍态度。

资本市场的基础是信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是对资本市场信用的最大伤害,必须坚决查处。

2.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缴,限期整改。

在过去的几年里,出现了很多严重恶性的大股东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事件,出现了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一批恶性案件。

3、加大对证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近两年也屡见不鲜。前段时间某上市公司大股东在没有任何公告的情况下违规减持。更离谱的是,大股东违规减持后,只是出来道歉,却什么都没发生。这显然是不能接受的。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4.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部分中介机构对证券违规行为放任甚至纵容,典型的就是近两年口碑不好的“某会计师事务所”。

此外,16点特别关注“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我觉得这个信息流很大,不仅提到了“加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与证监会的协调”。

这是第四大点中提到的唯一需要公安部门配合的“重点侦查区域”。

这些关键调查领域包括:

1,取缔非法证券机构;

2.清理非法证券业务;

3.坚决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4.坚决打击场外集资活动;

5.严格审查证券投资基金来源的合法性;

6.严格控制杠杆率。

春节前跟你分析过。当时a股疯狂拉高白马股的现象,让白马股在短短两个月内涨了好几倍,这显然是不正常的。

我当时就怀疑国内某些屁股歪的资本在和外资合作,恶意爆炒我们的白马股,引发我们本地的资产泡沫,甚至试图产生连锁反应,全面推动我们的资产价格泡沫,推高我们金融体系的风险。

后来春节过后,白马股集体崩盘。另外,最近两个月,一些白马股走出了腰斩的走势,跌得很惨。一些白马股春节以来跌了差不多一半,让春节前追涨的散户损失惨重。

在这里“严查证券投资基金来源的合法性”,我个人认为可以查处这些歪屁股的国内基金。

比如在这个问答环节,透露了一个信息,就是“从意见公布到这次公开”其实是需要一些时间的,而且已经“落实”了一段时间,在“落实”方面有一些进展。

也就是说,这个文件是昨晚才正式公开的,但是发布的时间比较早,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

所以我个人猜测,可能春节过后,我们会查处一些违规资金,使得这些违规资金开始“拼命跑”,于是一些被这些违规资金大幅提振的白马股就出现了这样的极端走势。

最近这些极端白马股也有所反弹。可能会被市场解读为,这份文件的披露,意味着对这些违规资金的清理已经到了一个类似的阶段,也就是不用怕“报警”。

也就是说,会匆匆跑路的违规资金造成的“非理性杀跌”可能暂时告一段落,这些极端白马股将进入漫长的估值修复过程。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最近这么多白马股非理性亏损这么严重。

当然,这只是个人猜测,仅供参考。

(3)加强跨境监管

文件整个第五点都在强调“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合作”。

其中,19点特别提到了“提高数据安全性、跨境数据流和机密信息管理”。

还提到“压实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打击跨境证券犯罪执法联盟”。

可以说,这是我们从最高层面进一步加强对此类跨境非法证券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20点特别提到加强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这意味着未来赴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将面临更严格的“双重监管”,必须符合美国和我们的监管,这对很多中概股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一些大型企业,这将要求他们更加重视自己的社会责任,加强自己的数据安全意识,有保护自己国家安全的意识。

如果他们做不到,或者故意不做,就会受到严重打击。

而我们的打击也是要依法进行的,所以点21提出“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域外适用制度”。

这意味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境外证券行为和跨境证券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完善相关司法制度建设。

(4)总结

从以上对这份文件的回顾可以发现,这份文件是我国有史以来对证券违法行为最全面、规格最高、打击最严厉的一份文件。

目前我们和美国的博弈越来越激烈。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全球金融形势越来越危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一些非法资金与外资合作,放大我们金融体系的风险,就需要严厉打击,否则会大大压缩我们的政策空间。

因此,近期将重点打击这些违法行为,并出台最严格的文件予以打击和警示。

7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到,“针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在坚持不泛滥的基础上,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和有效性,适时运用RRR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加强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步下降。”

这实际上反映了当前全球大宗商品价格的暴涨确实给我们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我之前也跟大家分析过,这种压力会迫使我们放水,来缓解企业的压力。

这也让我们进退两难。一方面需要适当放水,缓解全球原材料价格暴涨带来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也要避免放水推高金融资产泡沫。

因此,正如你所看到的,我们最近在两个方面进行了最严格的监管。

1.重点打击一些炒房热的城市,严控房贷额度,收紧房地产资金,尤其是最近的学区房,这是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打击。因此,深交所等龙头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量在6月份跌入冰点。

2.打击证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压低一批白马股估值,缓解股市局部资产泡沫风险。

这些都说明,我们不希望放水的话,一些非法资金流入股市和房市,推高我们的资产泡沫。

正如在人大例会上所说,如果降低RRR,适度放水,就是要“加强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这并不意味着要给美国大量放水,因为在人大例会上已经强调“要在坚持不放水的基础上,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增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任何人如果忽视RRR归约这个前提,都很容易得出错误的结论。

这仍然是我们在全方位资产泡沫的严密防范下,试图为目前压力较大的生产企业做“精准滴灌”的前提,防止大量生产企业因原材料价格暴涨而出现资金链断裂的系统性风险。

在这样一个多事之秋,如果某些机构、某些大资金,不是把资金分流到中小企业,而是非法流入股市、房市恶意炒作,推高我们的资产价格泡沫风险,那么昨天出台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的意见》就是为他们量身定做的。

这是因为在当前的国际金融形势下,面对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暴涨带来的压力,我们只能用手术刀进行如此谨慎精准的放水行为。在不接受美国要约的前提下,不会引发我们整体资产泡沫的风险,也会缓解我们生产企业的资金压力。这无疑是困难的,但我们还是要努力。

明白了这一点,你可能会对《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的意见》这份文件的意义有更深的理解。

当然,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和解读,仅供参考。具体来说,大家还是需要独立思考,独立决策。

本文来自《白话文时事》,作者:星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