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条件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有效控制药品的储存质量,药品应根据其质量状态进行管理,为防止库存药品的储存错误,必须对库存药品实施色标管理。
药品质量状态的颜色标准是:
合格药品——绿色;不合格药品——红色;质量状况不明的药品-黄色。
根据仓库管理的实际需要,仓库管理区域颜色编码的统一标准为:待检药品仓库(或区域)和待退药品仓库(或区域)为黄色;合格药库(或区)、中药饮片称取库(或区)、待发药品库(或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房(或区域)为红色。三色标志以背景色为基础,文字可以用白色或黑色表示,防止色码混淆。
(2)搬运和堆放要求
应严格遵守药品包装示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的药品堆放高度要控制好,防止包装盒被挤压变形。药品应按品种和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分开堆放。不同品种或同一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叠放在一起,以防错发和混发事故。
(3)药品堆放距离
药品堆与库房之间的地面、墙壁、天花板、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并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房内设施影响药品质量,保证仓储和维护管理的有效开展。药垛与墙壁、屋顶(梁)、库房内暖气片或暖气管及地面的距离应分别不小于30cm和10cm。此外,仓库之间的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00 cm,辅助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0 cm。
(4)分类存储管理
企业应当有与药品分类管理相适应的仓库,根据药品的管理要求、用途和性质分类存放。可存放在同一仓库,但应分开存放在不同位置的药品有:药品和食品、保健品等非药品,内服药品和外用药品。应专门库存且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在同一仓库的药品包括:易臭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危险品。
(5)温度和湿度条件
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存放在相应的仓库内,药品经营企业的各类药品仓库应保持恒温。对每种药品,应按药品上标明的贮存条件要求,分别贮存在冷藏(2-10℃)、冷藏(20℃以下)或常温(0-30℃)中,各仓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企业设定的冷藏、冷藏、常温储存所要求的温度范围,应当以保证药品质量、满足药品规定的储存条件为原则,科学合理地设定,即所处理的药品应当标注在何种温度、湿度下,企业应当设立具有相应温度、湿度范围的库房。如果经营标签是储存在15-25℃的药品,企业应在15-25℃设立恒温仓库。
标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药品,一般应储存在温度相对较低的库房内。例如,如果一个药品标志的储存条件为:20℃以下3年,20-30℃下1年,则该药品应储存在阴凉的仓库中。
(6)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贮存
应根据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储存仓库,合理控制温湿度条件。易虫蛀、霉变、油腻、变色的品种,应设置密封、干燥、阴凉、清洁的库房;业务量小、易变色、易挥发、易融化的品种,应配备冰箱、冰柜等储存设备,避光、避热。
对有毒、麻类中药,应专人、专帐、专库(或柜)、双锁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