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怎么回事?华祥投资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求解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南京华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祥投资”)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福州回春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回春”)100%股权,转让价格为8.68万元(人民币,下同);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绿金创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合肥乐家老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乐家老铺”)100%股权,转让价格为529.7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华祥投资100%股权,因此华祥投资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的规定,华祥投资为公司之关联法人。上述股权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