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加工用水应满足哪些要求?

要求如下:在处方和单组分制剂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药用水作为溶剂、稀释剂和清洗药用器械的清洗水。本部分药典中的药用水包括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和注射用无菌水。一般应根据生产工艺或使用目的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制药用水,不得使用天然水作为制药用水。饮用水可用作清洗药材的漂洗水和制药器械的粗洗水。除非另有说明,也可用作口服和外用常用制剂的提取溶剂。中药注射剂、滴眼液等灭菌制剂的药材提取不得使用饮用水。纯化水是通过蒸馏、离子交换、反渗透或其他合适的方法从饮用水制备的药物水。其质量应符合第二部分纯化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