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病科的职责
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老年医学建设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老年学管理者加强老年学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和管理,也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估工作的参考和依据。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老年病科的建设和管理参照本指南执行。第四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应当在老年病基础诊疗技术的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老年病诊疗,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老年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应当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不断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应当具备与其医院级别和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保证本科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第七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老年病门诊,可以设立专病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设立老年病科病房,并具备老年病科急诊诊疗服务能力。第八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席、诊室、检查室和治疗室(含中医治疗室),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能够保护患者隐私。三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应根据专科特点设置配套的诊断设施和治疗室。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中医院老年病房应配有检查室和中医治疗室,可开展针灸、拔罐、声疗、中药熏蒸、中医外治法和理疗。第九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的设备配置应与医院等级和科室功能相适应。除基本诊疗设备外,可配备中医超声波导入治疗设备、针灸设备、经络治疗设备、中医磁疗设备、中医泡洗设备等有助于提高疗效的中医诊疗设备。设备及相关功能检验室应由全院共享。第十条中医院老年病科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方案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我科特色治疗的开展情况,制定了针灸、耳穴治疗、声疗、穴位注射、穴位贴敷、中药外敷、中药熏洗、中药灌肠等老年病常用诊疗设备的操作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三。人员队伍第十一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助理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70%,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经过中医培训的其他类别执业医师。第十二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平衡,具有支撑科室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第十三条中医医院老年病医师应当接受过中医老年病的系统培训,掌握中医老年病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应精通危重病护理和抢救技能。经过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应掌握老年医学常见病(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重大疾病的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熟悉200个方剂,重点掌握100个常用方剂(见附件),掌握老年医学常见诊疗技术。中医主治医师应在满足住院医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对部分疾病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对常见疑难疾病积累丰富的中医诊疗经验,具备处理常见老年病科急危重症的能力,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在满足主治医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中医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应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和丰富的中医实践经验,具备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疑难危重老年病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中医诊疗方案的最终决策能力。第十四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住院医师完成规范化培训和转科后,应重点培训普通老年病的诊断标准、本科重大疾病的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基本技能,中医老年病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常用诊疗技术。中医主治医师主要培训疑难病的中医诊疗技术和方法、名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新技术、新方法等。通过参加进修、跟老师学习、上课等方式。,从而了解老年病防治的新进展,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具备一项以上老年病中医诊疗专长。中医类别副主任以上医师主要针对疑难危重的老年人进行中医诊疗技术和方法的培训,通过参加高级研讨班、学术会议和随师学习,掌握老年病防治的新进展。第十五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主任应当由从事中医老年病专业工作的中医执业医师或者接受过中医专业知识培训(2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临床执业医师担任。二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主任应具有10年以上中医老年病领域学习和工作经历,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主任应具有10年以上中医老年病专业工作经验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十六条执业医师10以上的三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可建立学科带头人制度。学科带头人作为本科科室的学术权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老年医学研究和工作20年以上,在专业领域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学术带头人负责指导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与创新,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学术发展方向,指导重点项目的制定与实施。第十七条中医医院老年医学学术继承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中医老年医学工作经历,二级中医医院老年医学学术继承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老年医学学术继承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术继承人的培养应充分利用本部门、本医院和本地区的资源,通过拜师学艺、高级研讨班、学术会议等形式,重点培养中医理论、老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中医药防治老年病的新进展。第十八条中医院老年病科应当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的传承工作,通过导师带徒、名医讲堂、老专家工作坊等方式,组织传承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第十九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护理人员应当系统接受中医知识和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护士中医知识和技能培训时间三年内不少于100学时。第二十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护士应当熟悉常见老年病的中医诊疗基本知识,掌握老年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本科中医疾病常规护理和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为患者提供中医特色护理服务和健康指导。第二十一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护士长是老年病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护士长应当具有护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1年以上老年病科临床护理经验。三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护士长应当具备主管护士以上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2年以上老年病科临床护理经验。第二十二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应积极应用中医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应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内容将包括辨证论治优良率、中成药使用率、中药治疗率、门诊中药饮片处方率、急危重症中医药参合率、治愈好转率等。四。服务技术第二十三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应当注重继承和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创新老年病中医诊疗技术。第二十四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应当具备常见、多发老年病的诊疗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应当具备抑郁症、失眠、骨痹、糖尿病、淋证、便秘、胃脘痛、多汗、胸痹、头晕、中风等常见老年病的诊疗能力。三级中医院应在二级中医院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具备开展老年疑难病、震颤、心悸、哮喘、水肿等老年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第二十五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应注意突出中医特色,鼓励门诊和病房使用中药饮片,并在辨证论治原则指导下合理使用中成药和医院中药制剂。开展中药外敷、中药灌肠、针灸、耳穴治疗、足浴、穴位贴敷、脐疗、拔罐等中医特色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穴位注射、穴位埋线、切石等服务,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第二十六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应当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发布的相关疾病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结合本科临床实际,形成本科重点疾病中医诊疗方案,并应用于临床,定期分析、总结和评估中医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和疗效水平,不断优化诊疗方案,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第二十七条加强中医基础培训,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实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内容要体现中医辨证论治思想,做到辨证准确,充分发挥上级医师在中医诊疗中对下级医师的指导作用;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危重疑难疾病的中医诊疗水平。第二十八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应当根据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新的诊疗技术的引进和吸收,在立足临床、以疗效为核心的中医理论、技术方法和药物研发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五、环境形象第二十九条中医院老年病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注重中医药在环境形象建设中的特色和优势。第三十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包括门诊走廊和候诊区、病房走廊、治疗室等区域。第三十一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环境形象建设应当以传播中医药防治老年病的科普知识为重点,介绍中医药防治老年病的方法和专业知识,突出中医药防治老年病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宣传知识、介绍方法、突出特色的具体内容应当使用中医疾病名称和中医术语,并根据疾病变化及时调整。第三十二条根据不同区域和内容,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室内装饰可采用有关名医名言警句的书画作品、中医老年病专业历史人物和本科室名医的照片、海报、橱窗陈列柜、实物、触摸屏、视频网络、宣传单等宣传形式。不及物动词附则第三十三条中医医院老年病科的临床教学和科学研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第三十四条以老年病诊疗为特色的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临床科室的建设和管理参照本指南执行。第三十五条民族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另行制定。第三十六条本指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