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电子烟需要交消费税吗?

电子烟的加工需要缴纳消费税,具体如下:

1.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草税的税目下增加电子烟子目。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们吸食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雾弹、烟具以及烟雾弹和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雾弹是指含有雾化物质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质雾化成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生产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取得或者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的企业。

消费税的特点:

1,消费税税目有选择性。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征收的。即国家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可以有目的、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从而适当限制一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因此可以说消费税的税收调节是特殊的;

2.根据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交同样的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从量复合征收三种方式。

综上所述,消费税是以消费品营业额为基础的各种税种的总称,是政府对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收款环节单一,多在生产或进口环节支付。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经营适用不同税率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数量;不单独核算销售量和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销售时纳税。纳税人生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征税;用于其他用途的,转让使用时征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交付委托方时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委托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税款允许按规定扣除。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在报关时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