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药厂调拨销售中药材。

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出现销售退货、开票不准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部分退货导致销售折扣,必须取得国税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还是卖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不能认证抵扣专用发票和发票,或者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且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买方填写申请表,用蓝色填写具体原因及对应专用发票的信息,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书;

二是买方因开具发票错误而拒收专用发票的,卖方必须在专用发票的认证期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用蓝色填写具体原因和相应专用发票的信息,并提供买方出具的书面材料,说明拒收原因、错误的具体项目和正确的内容。卖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书,卖方凭通知书开具红色专用发票;

三、因开票错误导致卖方未向买方交付专用发票的,卖方必须在开具错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并以蓝色填写具体原因及对应专用发票的信息,提供卖方撰写的说明具体原因、错误具体项目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开具通知书,卖方凭通知书开具红色专用发票。

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卖方符合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可以直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退回发票的收付时间不超过销售者开具发票的当月;卖家没有抄税,没有记账;购买方认证失败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专用发票代码和号码认证不一致”。

二是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知书的期限。如果买方因开票错误拒绝开具专用发票,卖方应在认证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专用发票的认证期是指买方一般纳税人企业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当月计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卖方因开票错误等原因未能向买方交付专用发票的,应在开具错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

会计处理:

红字冲抵当期收入: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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