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医保异地报销流程如下:
1.根据当地医疗保险规定,去异地就医的人员,应先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参保地与就医地之间实现医保联网结算的,需要异地就医的人员,可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到异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提前报销医疗费用。这种方式在一些省份已经实现,有些地方还实现了跨省联网结算。
3.参保地与参保人想去的医疗地建立了医保报销合作关系,使参保人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后,才能直接委托医疗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在医疗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报告的补充通知》第三条规范了异地就医结算资金支付流程:参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转诊时,出院时只需自付自付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提前垫付异地就医结算补偿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向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交支付材料,申请垫付资金。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核定金额定期将异地就医结算补偿费用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对于一些占用资金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可预付部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