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的职责是什么?

执业药师负责提供药物知识,从事药学服务工作。

执业药师的工作内容包括:

1.遵守国家法规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关于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的各项法规政策;

2.对制止相关违法行为提出建议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建议、制止和拒绝执行,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制定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质量: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参与内部违规处理:参与单位内部违规处理;

5.审核处方,提供合理用药信息:审核调配处方,提供用药咨询和信息,指导合理用药;

6.开展药物监测和药物评价:开展治疗药物监测、药物疗效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7.监督业务,确保规范:监督药房的日常业务,确保一切符合规范;

8.不定期进行线下咨询:不定期提供线下健康讲座或门店专业咨询;

9.做好用药监测和反馈: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害事件的监测,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

10,做好卫生工作:做好分管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11,负责药品调剂和咨询:负责药品调剂、配送和药品咨询。

法律依据: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我国由此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发布了《人事部、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明确执业药师和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人事部和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 * *共同负责考试工作,日常工作委托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具体考试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