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药房系统有哪些?
法律分析:1。有处方权的医生要在中药店留下签名,药房人员根据医生处方调配,急诊处方优先。2、药学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负责门诊和住院处方的调配。调剂人员应是经过系统培训的中(西)药师或具有一定药物知识的人员。3.调剂前,认真审核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用量、给药方法、制剂禁忌,以及定价和付款(记账)是否正确,方可调剂。如有疑问,必须询问开药者,及时更正,签字后方可配药。凡处方中缺少风味的药品,须经处方医师更改后方可调配,调配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修改。调剂室有权拒绝调配任何超过剂量和违反制剂禁忌的处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体生理功能,并规定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第三条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过程控制和社会治理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提高药品质量,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