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1。门诊报销比例:(1)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用限额为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用限额为50元。(2)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每次就诊检查费、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100元。(3)二级医院就医报销3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医报销2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所附处方限定为1元。(6)乡级合作医疗门诊年补偿限额为5000元。二、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报销比例: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其医疗费用一次性或全年累计超过5000元的,应进行阶段性补偿,即5001-10000元为65%,1001-18000元为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和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肿瘤门诊放化疗年度补偿限额为1.1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