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和西医是否属于重疾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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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门诊费用

(1)报销范围: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院、三甲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同仁、谢赫、北医三院、北大人、北大一、积水潭、潮阳、龚建、良乡)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次均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超过1.800元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超过1.300元的部分由70岁以上大额医疗互助基金覆盖,个人支付70%,个人支付30%,70岁以上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

(3)医疗管理:普通门诊、急诊费用个人现金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符合医保三大目录范围。购药时应在定点医院开具专用处方并加盖医保外包专用章,然后在定点药店购药。

(4)报销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起付标准超过最低起付标准的,参保人向单位或社保所提交单据,单位或社保所将单据录入企业版,并向医保中心申报电子信息和单据。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

(五)申请材料:普通门急诊收据、医保处方(双价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六)申报日期:每月1-20日,下月申报当月费用,10月20日65438+前再次申报当年费用。

二、住院费用

(1)报销范围:被保险人在个人选择的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院、三甲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最低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为650元。缴费比例分为三档。以三级医院为例。浮动标准为:3万元,在职85%,退休91%,3-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浮动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7万元。住院最高金额65438+万元,住院比例70%。

(3)就医管理:就医请使用北京医保手册。单位全额缴费的,个人只需缴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保三大目录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自费和自费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三、门诊特殊疾病

(1)报销范围:被保险人在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后,因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物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2)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同住院。门诊特殊疾病结算周期为360天。

(3)就医管理:参保人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就医请使用北京医保手册。单位全额缴费的,个人只需缴纳个人自付费用和自费部分,统筹基金报销额度由医院和区医保中心结算。

(4)报销流程:参保人向单位或社保所提交单据,单位向医保中心申报单据。医保中心当天完成审核、结算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