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活独上独下之辩。

羌活和独活是同一种药,来自不同的产地,如云:“独活属羌活。”“独居对羌来的人有利,所以有羌名和使名两种事。”所以在《本草纲目》中,只有独活,没有羌活,羌活和杜两味药也没有分开。虽然宋代的《本草经》已经认识到“紫者为羌活,黄者为独”,但仍认为是一物二物。刘的《大羌》和金元的《羌活汤》虽表明医家在临床上已将羌活和独活作为两种药物使用,但并未得到医家的认可。

羌活和独活在《本草纲目》中被分为两味药,可能始于清初。《本草求真》记载:“羌能治风头痛、风湿关节痛,重在焦,重在理;下焦和下焦单独行走,可以治疗脚部风湿引起的头痛。第二个活动虽然是治风,但是用起来不一样,要仔细检查耳朵。”这不仅把羌和对分为两种药,也开始了羌优于对的理论。后来《本草正义》提出羌活、独活合用,治疗“上下身、下半身、上下肢疼痛”。这些观点一直指导着中医的临床实践。

那么,羌活是不是只用于上焦?古代有人认为羌活可以贯穿全身,治愈所有关节。《本草颜回》记载:“羌活有通达四肢,畅通血脉之功...故上至头,下至足,达四肢,以清气之邪。”

笔者的临床经验羌活能上能下是片面的。羌活对全身关节痛均有疗效,临床上多数免疫性关节炎具有多发、游走的特点,同时或先后累及上下肢。羌活可治疗上下肢关节炎,不宜分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