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A类和B类怎么划分?
甲类药品是指国家统一制定,临床治疗必需,应用广泛,疗效好,在同类药品中价格低廉的药品。使用此类药物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乙类药品可供临床使用,疗效好,价格高于同级别甲类药品。
医保药品目录中,A类是保障目录,里面的药品100%报销。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药物全部纳入新版药品目录。
对于乙类目录药品,各地有15%的调整权。各地区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对乙类药品先设定一定比例的个人自付,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也就是说,乙类药品可能不会按100%报销。
扩展数据:
2017年国家医保目录甲类中成药195类,涉及370个品种。从治疗领域来看,妇科产品最多,占所有入围品种的1/4;其他呼吸系统、耳鼻喉科、肌肉骨骼系统、肿瘤系统、儿科为第二入围。
在传统强势的心脑血管、消化领域,几乎没有新的医保A类品种。从剂型和给药途径来看,新增中药品种均为口服剂型,没有中药注射剂和外用剂型。
新增的甲类医保产品中,有不少是多家公司生产的中成药产品,如生产芪苈散的有60家,生产玄麦甘桔颗粒的有72家。即使这些品种的医保政策被打破,在市场竞争格局不明朗的情况下,哪些公司将获得实质性的利益,还有待观察。
独家或准独家产品是医保由B类改为A类后实际受益的企业和产品,新增的A类医保产品中,独家剂型产品32个(独家剂型产品40个,有几个独家剂型在同一家公司,加成片、加成胶囊、加成颗粒均为同一家公司生产,视为一个品种),其中30个产品入围中药大品种评价。
此外,其余品种中,仅生产两种口炎清颗粒,为准独家产品,其中一种入围中药大品种评审;双黄连片(胶囊、颗粒、合剂)多家公司生产,一个合剂、两个口服液产品入围中药大品种审评;还有很多产品没有入围中药大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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