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南宫市公布了在邯郸活动的两例确诊病例。
一、南宫市秘密工作者金某某的行动轨迹:
2月28日23时,金某某因一氧化碳中毒在清河县中心医院接受治疗,与邯郸市新冠肺炎阳性确诊病例姚某某同病房治疗。
3月1,情况好转,8: 30出院。13: 30返回南宫市,14: 20到达资中镇西白塔村家中。
二、南宫市秘密联系人马某某的活动轨迹:
2月28日8: 00到达清河县顺城化工厂,后送至南宫市金鼎洗毛厂,11返回清河县。13: 30发货至南宫市石羊毛洗厂,15返回清河县更换设备。15: 30再次在南宫市石羊毛洗厂卸货,16: 30返回清河县顺城化工厂,17返回南宫市段芦头镇马儿庄村。
3月1 7:00上班后,9: 00去段头镇石毛冲厂,10: 30回清河县顺城化工厂,17: 30下班,回到南宫市段路头镇马庄村家中。
特别说明:
如上述时间段与两名密切接触人员的旅行轨迹重合,请向所在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属地实施控制措施,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对隐瞒不报或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319-5166633,0319-5168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