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龚升巴公

明清国考特长生。分:岁贡、恩贡、巴贡、亚贡。

头一年或两三年,被地方政府长期发配的林,在国子监出生,离校者称为绥公。在国家庆典上致敬的学生被称为恩公。每三年选拔各省学生送往中央参政,称为“八公”。中了乡试,考上副榜,直接送国子监的,叫副贡。

中国古代的制度叫科举制度,始于隋唐。

科举考试分为三级,即乡试、通考和宫试。宫考是最高级别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通过考试后称为进士。第一名是冠军,第二名是亚军,第三名是谭华。

明清考生,不分年龄,先参加入学考试,入学后称为进士。士分为三等,只有第一等可以得到政府每月发放的粮食(类似于现代的奖学金)。

唐朝的考试科目很多,每年都要举行。明清时文科只有一科,考八股文(句子、段落);骑马、射箭、举重等武术测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中国历代帝王通过不同科目的考试来选择文官和武将。

唐代的进士考试,基本上每年都有。宋神宗在熙宁时,模仿周朝三年比较的意思,决定每三年考一次。明朝洪武十七年(1384),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从此成为风俗,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考试程序分为地方考试、省级考试和中央考试。

地方考试被称为“大学考试”。考生参加过知府主持的县考和知府主持的府考,录取后要参加中央派往各省的学道(或学政学台)主持的书院考试。高考被录取者,将成为当地县学(州学或官学)的学生,首次入学者称为附生,逐步晋升为增生、配餐生,统称为进士。凡取得秀才资格者,均可歇业,免领粮食。秀才每年进行一次政治考试,称为“岁考”,其作用是督促学习。在大赛的前一年,“科学研究”是在学术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进行的。政府、州、县学校科研成绩排名前三的学生,允许参加次年在省会举行的“省考”。在获得乡镇考试后,它将在每个孩子,中午,周日和一年举行。考试分为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持续3天。以8月9日为1届,尝试《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一首五言八韵的诗。第十二场是第二场,尽量用五句一句。15号是第三个场景,尽量问五个问题。三场比赛,第一天入场,第二天出场。科举考试中的常规科目就是常规考试。除非国家发生重大事故,否则考试周期从不变动,所以不需要提前通知。届时,全国考生将自动备考。取得乡试后,考生称为举人,1举人称为谢园。第二年举人可以去北京参加中央政府举办的考试。各省陪审团人数不一,大省100多人,中小省70、80或40、50人。有一个固定的数字,不能任意增减,一般根据一个省的人口、产品、财富来决定。

如果学生长期得不到提升,就会从依附学生逐渐增加到增殖,从增殖到健康,从健康到健康。贡生分为八等(每12年1次)、岁贡(每年1次,按求学时间依次补充)、恩贡(不定期)、优贡(不定期)、副贡(每3年1次)。在乡试中取得副榜的学生中,顾名思义,龚升是一个去国子监成为阿泰学生的贡桔人。实际上,并没有入狱读书,而是取得了太学生的资格。一方面可以直接参加省考,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释选”走马上任,主要是在地方学校当教官。

中考的第一步是在礼部举行的“会试”,在每年生日、寿辰、丑年、不合时宜年的三月举行。有3次考试,每次3天。三地试题也是四书、五言八韵、五经和政策题。成功的考生称为“贡士”或“中国进士”,1名为“会元”。清代的中体考试没有名额,每科100多到200、300人不等。录取最多的是雍正八年406人,最少的是乾隆五十四年,只录取了96人。

考试结束后,将于4月21日进行“宫考”。清初在天安门广场,后改为保和殿。所有贡士都参加了进宫考试。考完试,又按分数排名,没有下降。宫考只考和提问,答题卡的起止和中间的书写都有一定的格式和字数限制,并且强调书法。书写所需字体为黑、大、圆、淡,即字体为方,笔画为圆,墨为黑。当时称之为“庭院式”或“亭式”。宫廷考试的阅卷主要靠书法,对策内容和书写次之。宫考只有一天,龚氏必须把大部分时间花在编排格式、规划字数、写作上。殿试按他的成绩分为前三名(三等),有三人叫“进士纪”,有几人叫“进士出身”,有几人叫“同道进士出身”。甲等状元,在乡试、通考、殿试中取得第一名(谢园、慧远、状元),俗称“联众三元”。一,第二个名字,第二个名字,第三个名字。合起来就叫三脚架。殿试一号、一号、三号立即任命,状元由国子监授予编审,二等和谭华由国子监授予编审。另一个23岁的进士通过了“科举考试”,在综合考试结果后,俗称翰林院的庶吉士被选为最佳。其余分配到各部任主事(大臣),或在其他地方任县官。

举人参加了中央考试,但只有少数人通过了考试,大部分人都失败了,大部分人还是几次都没有通过(明代文学家归有光八次考试都失败了,第九次才考中)。为了给这些人一个光明的前途,也就是从连续三次以上落榜的人中选拔,并授予官职。这项措施被称为“大挑战”。选出的举人被授予最高知府,他们大多在地方学校担任教官。

科举和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科举是选拔人才的方法。在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选举和学校齐头并进,各有独立的作用。到了唐代,科举和学校虽然都是并行的,但地位并不相同。因为学校出来的学生还是要考试的,学校不能直接给他们出路;从农村来的人,不用学校培养,一旦考试合格,就被认定为人才。这样,科举就成了凌驾于学校之上的制度。唐初社会重视科举,重视学生,因为他们出身官学,接受正规教育,比农村贡赋好。所以,人们把学校当成学科的入口,努力争取入学。因此,在一段时间内,科举考试对学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后来封建王朝利用科举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办学,调动了办学和民间读书的积极性。不经过国学的科举比例逐渐上升,官学地位逐渐下降。唐朝建国后100年,科举日益发达,学校教育逐渐不那么重要。

宋初,朝廷大力通过科举选拔人才,却忽视了培养人才的学校。宋仁宗的范仲淹和宋神宗的王安石先后对这种只取人才不养人的错误做法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认为这种做法就像农民只等收获不耕种一样愚蠢,最终导致人才枯竭。范仲淹认为,选择圣贤固然重要,但选择不教,就会长期缺人,圣贤也不会延续,所以教是第一位的,选是第二位的。只有提倡严格的科举考试才能获得人才,只有通过教育才能获得人才。王安石认为,科举考试只是以死记硬背取人,学校花大量时间准备科举考试,而不是教对各国都实用的东西,而且之后学的东西完全没用。为了扭转重科举轻学校的社会风气,他强调学校要在培养人才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他建议在学校里逐渐统一人才,即所有在中央官学读书的学生都通过学校的考试而不必通过科举考试,直接被授官。把选拔人才纳入人才培养,就是把选拔人才的职能部分交给学校和学校教育的紧密结合,既充分发挥了学校培养人才的积极作用,又提高了学校的社会地位。范仲淹和王安石的改革都被墨守成规的势力打败了。

到了明清时期,学校更是形同虚设。参加科举考试的人虽然要先取得在校生资格,但学生并不在学校学习,学校教官也无法发挥其教育作用,使得学校空有师生之名,无教之实。原因也和科举制度有关。

在清朝,每个地方学校都有两个教师。政哲官学叫教授,州学叫学,郡学叫教;副职统称为管教。他们的职责是“负责培训狄学校的学生和学徒,努力教授艺术和评估行为的质量”。教导员和副教导员的来源一般是知县改革、“大选拔”和“五贡”。

根据清朝的规定,知县可以被任命为政府学教授。这种改教并不是适合所有人的调整,而是因为知县太老太懒太迟钝太无能,老弱病残不能工作。据记载,付雪有许多精神衰弱、听力不佳、步履维艰的教授。所以学校被认为是可怜老弱之地,教授成了闲散官员。

到了清代,举人“大选”开始规定,必须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才能参加选拔。后来规定必须连续考六次,后来改成了四次。这样算下来,亚军至少要10年才能入选,但合格不等于入选,往往要站几次。入选后不能马上去岗位,要在正式部门登记,等待分配。然后你们会抽签决定去哪里。这种分配方式叫做“释选”。清中叶以来,官员积压日益严重,解读选情需要很长时间。陪审团的候选人往往长达二三十年。一个没有考中进士的陪审员,总共要三四十年才能成为州官或县官。

《五颂》的解读和选编也是教职的重要来源。当一个学生成为贡生,就有资格当官员。但是官职不高,大部分是管教。学生致敬需要很长时间。估计学生要经过30年的粮食(出生时国家每年给一定数量的粮食或白银,称为粮食)才能依次进贡(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多次乡试失败,72岁才成为学生),加上长期的“解读”和训练。

可见,指导员这个职位,无论是人大选的,还是五贡选的,都有一个相同的问题,就是年龄太大。这些人风华正茂的时候无所事事,把时间浪费在论资排辈的升迁和层出不穷的候选人身上,直到年老体衰。当时有人总结过这个问题,说一个教职的人选大多是升官进贡的,生下来等进贡的都是升官的人选,持续了30多年,至少20年。他们的精力大多衰退了,真正能够努力的,也很少出现学者。事实上,乾隆初年,教职人员大多年事已高,庸庸碌碌,不仅不能以道德之礼引导百姓,其为人师表的职责也无从引证。乾隆以后每况愈下,大部分教官都打不起精神。到了咸丰年间,教官能够做到对行业的不解,又能承担起自己作为老师的责任,已经是凤毛麟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