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2、负责会议组织、领导批示和政府重要工作督办、文秘事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NPC代表建议和CPPCC委员提案;4、研究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和协调中医药资源配置;5.准备部门预算;组织制定中医机构建设和设备标准;6、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7、负责新闻宣传、报纸管理;8、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和信息统计工作;9.组织协调扶贫援藏工作。
人事教育司
1,研究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战略;2.研究制定中医药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4、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审标准;5.指导我国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6.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国中医药管理干部培训工作;7、联系相关中医社会团体。8.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学徒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中医药人员终身教育体系;9、管理和指导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传承;10,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相关专业标准;11.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12.配合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13,行政机关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工作。
政策、法规和监督司
1,根据国家卫生和药品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研究提出中医药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2、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3.研究提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4.组织研究中医医疗机构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5、研究起草与中医药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草案;6.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
7、组织协调中医药法制化和标准化工作;8.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
9、依法监督中医药综合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10,负责制定中医药监管规范、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11,监督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执业;12、监督检查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资质标准;13,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14,指导和监督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查;15,监督管理医疗气功活动和根据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1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相关案件的查处,开展相关执法检查。
医务部
1.参与组织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2、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协调和组织支持农村中医药事业;3、负责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4、组织实施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防治重大疾病;5.组织制定和实施与中医医疗服务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6.完善和落实中医医疗机构和执业人员准入标准;7、组织制定中医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8.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9.研究和规范中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科学技术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拟定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
2、指导中医药科研机构的改革;3、组织和参与实施中医药重大科研目的;4.参与指导和协调中医药重点科研机构的建设;5、负责中医药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6、负责组织中医药新技术的评价;7、指导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8、负责捐赠中医文献、秘方、验方;9、组织和指导中医药学术交流;10,参与组织相关科技合作项目;11,负责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筛选;12,组织指导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科学研究。
国际合作司
1,推动中医药国际传播。2.研究国际中医药发展现状,提出政策建议;3.组织和指导中医药对外双边、多边和民间交流与合作;4.指导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5、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中医药国际经济技术合作;6.组织协调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7、承办本局的外事工作。8、指导民族医药工作,组织制定并逐步完善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直属机关党委
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2、组织党的宣传、组织、统战、维稳、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校培训;3、指导工会、* *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工作;4.用干部管理;5、做好党委、纪委和审计局的日常工作。1,中国中医科学院
2.中国中医药报
3.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4.中国医药协会
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
6.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7.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8.代理服务中心
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资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