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可以领取职业技能补贴吗?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厅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自2017+0起,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并取得初级(五级)的人员,
根据《通知》的报考要求,执业药师须在2017 1后取得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且须缴纳失业保险3年以上。
补贴标准,最高2000元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费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补贴标准应根据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同而不同: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员工,一般不超过2000元。
通知指出,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倾斜。这意味着可以根据地方需要,超额给予执业药师晋升补贴(不仅仅是2000元的标准)。
通知同时要求,同一职业(工种)只能申请享受一次同级技能提升补贴。那么这也意味着不同的职业(工作)或者不同的等级可以申请和享受多种技能提升补贴。
审核要求,在发证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1.职工应当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网上查询、与失业保险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应直接向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发放。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和审核的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并主动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