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车祸赔偿怎么算?
1.交通事故中孕妇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孕妇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包括住院伙食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关于这次的所有损失,如果现在还在保险范围内,那就让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不能赔偿或者事故属于超出保险范围的损失,那么事故造成的损失需要责任方赔偿。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公司先赔偿,然后不足的部分需要肇事者承担。在交通事故中,可以向事故中的肇事者索赔的项目和标准包括:
1,医药费,根据医院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
2,误工费,看受害人耽误的工作和他的收入。
3.护理费可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护士人数、护理期长短确定。
4、住院伙食补贴,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贴标准确定。
5.交通费是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或转移到医院期间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的。
6.可以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和相关规定要求残疾赔偿金。
7.被赡养人的生活费。
二、在交通事故中,孕妇胎儿损伤赔偿的处理。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孕妇的婴儿尚未出生,但因为交通事故,母亲受了伤,导致胎儿早产。她的胎儿过早死亡后,责任人是否应对其胎儿过早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意见:
新生儿出生后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其健康在母亲身上受到损害可以依法行使损害赔偿的权利。交通事故发生时原告已怀孕,胎儿在孕妇子宫内。对母亲的伤害会诱发或加重婴儿的早产。司法鉴定结论已证明雷胎儿早产与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责任人应对胎儿过早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孕妇车祸的赔偿原则和其他有人身伤害的事故一样,即按照实际伤害造成的损失和事故责任来确定。但由于其特殊性,在确定实际伤害造成的损失时,孕妇比普通人更谨慎,也更复杂。但依法办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的残疾程度和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岁计算;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应当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赡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对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进行赔偿。赡养人有数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