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作文优秀。
重庆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地方。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悠久的历史。我给这座山城留下了很多好吃的。来重庆后,一定会让你回味无穷。现在,让我这个土生土长的重庆人做你的美食向导吧!
一大早,我起得很早。吸一口新鲜空气,洗完就该出发了。当然,你得吃早餐。在重庆买早餐很方便,到处都有卖。最著名的不是别人,就是;马援,这是一个肿块。马花园:这是一种甜馅的糯米面包,用芝麻在油锅里煎成空心的黄金秋。外脆内软糯,油而不腻,味道香甜。吃一个肯定不够,再来一块年糕;用好的糯米揉成小方块。加几个本地的辣椒,然后放油锅里炸,炸到金黄色的疙瘩,不同的是吃起来又脆又麻。再加上那袋豆浆,保证让你早上精力充沛。除了油茶,油条,煎饺,汤圆,正宗重庆面,清淡的;粥(粥),白饼,重饼...吃饱了就去看看重庆的美景吧!
来到解放北步行街,你会后悔没有去巴吉街。有各种酸辣面,担担面,九元包子,山城小汤圆,乔乔抄手...而且都是当地小吃。先来一碗酸辣粉,在煮好的糯米粉中加入调料,多放点辣椒和醋,最后加入一点肉包子。“哇!好香啊。”我忍不住多吃了。“太辣了?”没关系。吃山珍小汤圆解辣;汤园的面要揉匀,煮熟,放点醪糟,味道酸甜,也可以是果味的。走路的时候你永远吃不饱。可以品尝辣串,荤菜素菜都可以。然后1串豆腐干,1串凉皮,1串火腿肠...刷上辣椒,吃起来很辣。麻油不刷辣椒又是一件好吃的事。东看看,西看看,买一杯重庆的花茶,吃万州烤鱼。这烤鱼相当美味。它是用木炭在小火上烤的,吃起来又脆又嫩,还有秘制的调料。吃零食还得配水果;奉节的榨橙,长寿湖的柚子,璧山的葡萄,巴南的梨...各种各样的事情。逛逛解放碑看看重庆最近的变化,所以午餐免费。
在解放碑累了,晚上绕到北滨路大吃一顿,然后去吃火锅!重庆的火锅很有名。据长辈说,火锅是河边的村民(在岸边拉船)为了省伙食费,在剩汤里煮了一些蔬菜和肉...后来就成了现在的做法,在炒菜前往锅里加入红油、猪油、花椒、辣椒和香料。到目前为止,红火锅改头换面成了绿火锅,绿火锅在原来的基础上改了颜色,加了中药,吃了不上火。吃饭的时候还能看到江景,真是惊喜!
民以食为天,食以食为天。在重庆每天都吃不完的美食。大家都来吃好吃的吧!欢迎光临!
走出火车站,一股热浪袭来。台风过后,杭州的天气似乎迅速好转。新闻中的风波早已烟消云散。炎热的太阳真让人受不了。
在杭州呆了几天,感觉这里的一切都特别不受欢迎。大热天打车难,挤公交更难。即使不是周末,街上都是人。转几个路就分不清方向了。
和这个比起来,文明一点才是真的好。
文明真的是生活的好地方。青山绿水环绕,一个小镇,一片阳光就够了。文明的街道并不宽,这几年频繁修路,但是站在这里和路那边的朋友打个招呼,很温暖不是吗?文明城不大,很多地方还是破败的茅屋,参差不齐的瓦砾,但邻里之间都很熟悉。见面的时候微笑着喊对方的名字很爽吧?闭上眼睛,你可以想象整个文明,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公共设施,不像在大城市,下了出租车就分不清东南西北。
但如果你问我哪个是最好的文明,我说不上来。我认为文明的商品是精致的。年轻人爱去的电影院,山脚下的小屋,它们一样美。只是不同的人向往不同的生活。一个小镇就像一个储物箱。不同年龄和喜好的人都有。很多大城市更喜欢前者。他们的夜生活在凌晨12点才刚刚开始,但对于文明人来说,这个时候整个小镇都会变得安静。在小屋外面,你可能还能听到滴答的雨声,微弱的昆虫声,雨水可能还在从屋顶漏下来。但是开化这个小镇就是这样,这种轻盈而神秘的感觉。
之前我小的时候总说要去外面的大城市工作生活。已经很久了。现在,我会对我的未来犹豫不决。现在在外面生活压力大,想保持文明。长得平平淡淡没什么不好。泡一壶龙头汤,然后工作。周末可以去钱江源的古田山,看瀑布欢腾,听林间美妙的歌声。
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这里有太多的童年回忆。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什么是羁绊。泰戈尔说,当日子擦亮的时候,你会看到我的伤痕,你也会看到我已经痊愈。对我来说,日子越长,我就越依赖这个小城。
除了奥运冠军詹旭刚,华凯似乎没有特别令人兴奋的消息。虽然它为中国的太空飞行提供了必要的硅,虽然有些人不知道他杯子里能站能跳的茶叫丁龙,但文明人并没有因为这个成就而沾沾自喜,而是更加投入,更加努力。这就是文明的精神,这就是与我们朝夕相处的文明。
当我们老了,小城还在,还容纳着一代又一代的文明人,不断更新发展,不断进步。那时候你觉得小城镇和小城镇的人会变吗?会不会像现在这样单纯大方,真的好相处吗?我希望如此。
故乡的灵魂是一片薄云,一缕淡淡的烟,一场静静的雨,一份浓浓的情。事实上,它存在于每个文明人的心中。
我的故乡灵魂,依然带着一颗火热的心,穿梭在小城之间。
春天是残酷的。我想。
当所有人都在感叹春天的回归,万物生机勃勃,枝头繁花似锦的时候,我却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春天是外表的温暖,是外表的活力带着她残酷的心。
一切都妙不可言。
你看到那片草地了吗?几个月前,还下着大雪。世界被银装素裹,散发出苍白的味道,那是死亡前的苍白。在那片雪下,有无数冰冷的生物,还没来得及逃离悲伤的冬天。有曾经在树枝上跳跃的鸟儿,有曾经在草丛中穿梭的昆虫,甚至还有因贫穷和寒冷而死去的人类还没来得及埋葬的尸骨。他们都被春天所容纳,也正是因为接受了他们的灵魂,春天才让草更绿,树更枝繁叶茂,没有空洞的词语来形容这种空洞的奉献…
你看到那条小溪了吗?是水。是清水。傍晚最后的余晖倒映在其中,荡漾的磷光闪烁着,流向西方更遥远的地方。他不平静。无数未融化的冰块还在水的心里哭泣!他们不平等。为什么大自然在经历了零下的寒冷,忍受了所有的磨难之后,只给了他们三个月的时间?他们想尽办法让自己在一起,不是没有痛苦,但这一切努力都在春天出现的那一刻崩塌了,哪怕是不甘心…
冬天的宁静之后是春天的喧嚣,辛弃疾曾说:“你若活在春天,便见天涯无回头路。”可见他是舍不得春天走的。是春天接受了所有的赞美。他是美好事物的同义词。就连李被俘后的:“春花秋月是什么时候?你对过去了解多少?”春用残忍换来无数文人对此大做文章,他成功了…
让一切透明化,让一切回归真实。凹面镜的反射可能是事物的反面,也是最容易被迁就的一面。春天,从来没有残酷过。
爷爷是个又高又瘦的小老头,整天笑眯眯的,露出一排不整齐的牙齿。由于年轻时受伤的后遗症,他的左眼浑浊,右眼像猫头鹰的眼睛一样锐利而强烈。和他一起生活的十五年,是我最快乐的日子。
我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我爷爷每天用他的自行车送我去上学。下雨天,我会站在后座上为他撑伞,可是那遮荫怎么挡得住暴雨呢?爷爷总是淋湿。
爷爷是个军人。在我眼里,他一直是坚不可摧的。我一直以为他可以坚强到不流泪。但是我亲眼看到他哭了两次,都是因为我。有一次生病的时候,我觉得不舒服。有一次我生气的妈妈想打我的时候,她护着我,替我反击,但是还不忘给我擦眼泪。
去年寒假回去的时候,我得了湿疹,我把左手手掌抓伤的很惨。爷爷看到了,他用手轻轻地抚摸着伤疤,爱怜地问这问那,那个眼神我至今忘不了。真的很感动,我知道,不管我离开多久,我还是他最宝贝的孙女。
爷爷是个固执的人。遇到执拗的时候,往往会在一个问题的讨论中面红耳赤,谁也不退让。但是,我很感激。他让我在讨论中收获了很多有用的东西。
说起来,我爷爷走过大半个中国,但基本上都是志愿军的时候跟着部队走,真正算旅游的地方很少。今年他和奶奶来成都,我带他们去了天府广场。他自豪地指着毛主席像对我说,当年建的时候他也出力了。看起来就像小孩子炫耀自己的好成绩,别提多可爱了。是的,它很可爱。将近70岁,年龄越大,越让我觉得像个孩子,需要我的保护和爱。
真的希望有一天可以带他去很多地方旅游,真正意义上的。
谢谢你,爷爷。你是我生命中最美的东西。
漆黑的夜晚来了,我坐在书桌前,无助地看着那一堆我够不着的作业。我仿佛是一个打了败仗的士兵,连一声叹息都发不出来。自卑就像一粒灰尘。越自卑,越渺小。越小越自卑。我不想哭,因为那只会让我看起来更虚弱,但我破碎的心已经在流血。
因为那次考试的失败?“是的。”一个虚弱的声音颤抖着回答,声音好可怕!回想起父母悲伤的眼神,同学惊讶的眼神,我似乎永远都无法挺直腰杆,抬起头来。一切仿佛在一瞬间失去了色彩,如我生命中的黑与白。怎么才能对得起为我付出心血的父母?我忍不住了,泪水打湿了我的脸,浸湿了枕巾,也打湿了我的心。
不要!我不能哭!我一定要坚强!我不知道力量从何而来。好像我的世界从此没有动摇过,从此平衡稳定。在昏暗的灯光下,我努力寻找过去那个自信的身影,那个敢于奋斗,敢于挑战的人。我绝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败而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并留下我一生追求的真理——坚持!也许汗水浸湿了衣服,也许奋斗战胜了疲惫,也许人生的道路上没有失败者,只有胆小的逃避者。只要你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放弃,那么成功一定属于你。
就像一个人曾经说过的,“只要关键时刻不放弃,绝望就会变成希望。”然而,你想放弃的每一秒,都是关键时刻。我做到了,我用行动做到了。望着蓝天,我笑了,夹杂着一种理想和追求,带着一种奋斗和执着。
坚持是旭日东升,光芒万丈;坚持是一道绚丽的彩虹,永远停留在你我之间的美丽;毅力是把你我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小别针;坚持是吹响最美歌声的金角。
天空已经微微变红,让地平线上的晚霞呈现出耀眼的颜色。看着风中盛开的花朵,它们正在走向新的一天。14岁的我们,年轻,有活力,活泼,张扬,执着,永不放弃。
校园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爱情的叛逆和激情的种子在中学校园里随处可见。他们挣扎着寻找“爱”。但是,他们所谓的“爱”,无非是对对方单纯冲动的爱,或者是对某人某一方面的崇拜。这种“爱”是不成熟的,甚至不能称之为爱。
他们的另一半实际上并没有出现。
经常听朋友说起自己的白马王子,诉说和恋人在一起的喜悦。然而,这最后的隐情,往往以分手告终。‘严重’会留下无法弥补的伤口。有些人甚至害怕谈论爱情。
绿橄榄通常是苦的。然而,青春的叛逆让我想赢得这颗绿橄榄。
我早就忘记了见到他的那一天,但我可以确定是夏天的中午。他在路边的花园里骑车,等待绿灯闪烁。也许,就是那一次无意的凝视,在我心里埋下了一颗小小的爱的种子。不知道过了多久,开始发芽了。也许这就是命运。一路上,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会对一个陌生人有特殊的感情。难道这就是爱情的种子,和爱情无关?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原来他住在前一栋楼。甜甜一笑,走进楼洞。告诉自己不能让自己陷入感情的泥潭,不要有盲目的“爱”。然而最后还是陷进去了,而且陷得很深。从此以后,似乎每天我都会给自己一个等待他出现的“理由”。
经常和朋友在两栋楼之间的健身公园聊天,更多的是等待心中的“白马王子”出现。不可否认,他很帅。能从我嘴里说出“帅”字,真的让我很惊讶。我绝对不会说这两个字,但我会说他很帅。似乎情人眼里出西施。
但是,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开始,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也不知道怎么说。直到后来见到他女朋友,才发现自己失去了最好的机会。那天我对他说的第一句也是最后一句话——“你钱包掉了。”他转身捡起来,笑着对我说“谢谢”。“不客气。”“你住在后面那栋楼里吗?我的名字是李云龙。以后可以来找我玩。”“谢谢,我叫九月。”
也许这是上帝开的玩笑。再次见到他女朋友的第二天,我们居然“见面”了。我哭了,但我很快平静下来。
爱情太盲目,受伤的只有自己。
也许,这就是命运吧。
有时候更多的是自我安慰,因为未来会有一个更好的人爱你,一直在等你。雨后既往不咎,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为了追寻王昌龄的一首童年诗,我去新疆寻找我的梦想沙洲。
来到一处破败的城墙,一位老人坐在薄薄的暮色中,抽着烟,仿佛在呼吸历史的余味。我问他楼兰的方向。他抬头看着我,傻乎乎地笑了笑,然后指了指西北方向。“不要走。路很长。没什么好看的。只有你这样的人才傻,难找。我怕最后,还是不去的好,免得伤心。”听了他的话,我不禁惊讶,居然还有人和我一样对古代文人的文字着迷。真不知道那片土地里埋藏着怎样的历史和梦想,让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追寻!
我终究还是去了。踏入松软的沙地,太阳火辣辣地晒在皮肤上,牵着骆驼的绳子已经被汗水打湿。我依然固执地前行,希望时间能留下一些痕迹让我凭吊。但一路走来,真的只留下黏糊糊的失望和疲惫的叹息。我以为我会在铺天盖地的沙子里看到一点绿色。我以为在漫长的旅途中会听到沙沙的Aśvaghoṣa和清脆的驼铃。我以为我会在乌鸦沙哑的声音中,看到夕阳下的罗布泊,像一个美丽的新娘站在这宁静而蔚蓝的天空中。只是,只是丝绸之路。真的已经随着时间的洪流被碾压成历史的尘埃了吗?
回答我的,只有势不可挡的冯刚席卷了楼兰的抽泣声。
罗布泊就像一条窒息的鱼,躺在干涸的浅池里。书中讲述的罗布泊,像一颗蓝色的水晶,流淌在楼兰的褶裥之下,点缀着古老中国的文明。怎么变成了开裂的样子?人类,你的手毁灭了多少自然风光,多少文明,多少传统?当马蹄满载着绸缎陶醉在楼兰的繁华景象里,当娇艳的胡姬白脚趾在波斯地毯上轻盈起舞,当胡人穿行在各色人群中,突然听到小巷里传来悠扬的声,你会不会想到这是古老的楼兰在城市的烟尘和风沙中最后的哀鸣?人类,你只会眼睁睁地看着这个灿烂古文明的伤口一滴一滴地流血,让来自亚洲的风吹走楼兰最后的沃土。
当我准备离开时,我不禁退缩了。我害怕我日日夜夜梦寐以求的楼兰也会在这夕阳下变成一片废墟,孤独地站在冷漠的沙地上,用局外人的眼光看着人类的衰亡,仿佛它像光影短暂的交汇一样壮丽辉煌,仿佛它滋养了古老地中海商圈蓬勃发展的土壤,仿佛它的眉毛像把楼兰的蓝天浸透到灵魂里的人一样善良,它注定要和罗布泊一起枯萎在沙漠里。
也许我已经接受了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和对文明的亵渎。终于看到了死寂的荒原,不是江南织的细雨,不是湖南幼稚月夜的啼哭,也不是故乡柳荫的离愁别绪。这是楼兰,这是沙漠,这是荒地。这里是逆风将军的旗帜,这里是到处流淌着鲜血的铁骨铮铮,这里是骇人的墓地。西北苦寒的冯刚正奏着离别的乐曲,不禁想起王维的诗:“劝君多酒,平白出阳关。”楼兰胡姬随商队远走的时候,真的有这样的感情吗?这只会让我更加惋惜这个空城。是尽快仰慕它的人,亲手瓦解了它的存在。是中原帝王的傲慢在摧毁它脆弱的生命。正是这片中国土地上的人民的傲慢和骄傲,才使得它得以千百年来的生存。文明瞬间被沙土覆盖。
从它残存的瓦砾中,不难看出它曾经的繁荣。来自不同地区、操着不同口音的人们,有的带来香料、皮革和牲畜,换取茶叶、丝绸和瓷器,有的带来黄金、白银、玛瑙和珍珠,换取大量的羊奴和土地。哦,还有楼兰第一美人的故居,现在在城市的某个角落,等待着考古学家缓慢而沉重的挖掘和破坏。绕城蜿蜒的河流只是一条深深的河道,漫天的黄色扼杀了天空的蓝色。老胡杨以一种与自然恶化抗争的姿态顽强地站在沙石上,美石孤零零地立着,像是在回忆昔日丝绸之路上的帅哥。我们再也听不到马嬉闹时的铃响,听不到乳白色的羊的咩咩声夹杂着牧羊人的笛声呼唤着羊群,听不到裹着白纱的流浪商队和商人的背影冲进大漠,听不到在大漠中苦心营造的灿烂文明。或许我们只能在教科书中窥见楼兰的繁华。
如果我们的城市变成了楼兰,如果我们的建筑变成了风化的岩石,如果我们这些肆意破坏自然的人变成了沙漠中的沙子,我们现在辛辛苦苦经营的城市文明会在哪里,会和时间一起被自然毁灭吗?也许,也许只会剩下一个老人和他那破旧的烟杆。
花是纯洁的,因为绿叶的依偎。
天空因白云的洁净而宁静。
大地,因为万物之吻。它是芳香的。
因为有你的陪伴,我很开心。
你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人。
你不会用甜言蜜语哄我。
但是在字里行间,你的话打动了我
但却让我觉得这是一段温暖的爱情。
你承担了我们所有的麻烦。
你教会了我为人处事的道理。
当我跌倒时,你帮助我。
当我流泪时,你擦去我眼中的泪水。
当我失败时,你会鼓励我回来。
因为你,我变得坚强。
因为你,我变得勇敢。
因为你,我变聪明了。
因为你,我很快乐。
你,累了,不想让你累。
我不想让你再担心我了。
你的眼泪
触动我的心弦,莫名的难过。
你的笑脸
触动我大脑的旋律,快乐
因为你,让我了解了这个社会
我想成为超人。
我想成为一个坚强的人。
没有被任何东西打败。
前进的努力
一切都因你而精彩。
谢谢你的陪伴。
你,我亲爱的兄弟
因为你,一切都变得更好
高二9 18优秀作文。逝去的岁月
十八。孤独的时光
十八。流浪季节
十八,和花季一样的时间,我还没来得及明白,它已经随着夏天悄然逝去。十八、普通的浪,我还没来得及理解,它已经随着余波消失了。十八、傍晚的夕阳,我还没来得及欣赏,它已经随风而去。
我还在迷迷糊糊的徘徊,还在忧郁的沉思。我多么想抓住它啊!但是它的翅膀太光滑了。它只吻我的发簪,偶然与我擦肩而过。我多么想留住它!但它是多么的执着,它就是走开了,于是我踏上了荒凉的旅程。
我觉得是时候告别老宅,从小独立了。自主的愿望有交集,但是妈妈的固执。爸爸的冷漠。哥哥的想法。我不得不回到我住过的老房子。我无力地喊道。拼命挣扎着,但他们还是无情地把我的蹄子伸进了起源的冰冷宫殿。
我蹲在阴暗的角落里,低声抽泣。突然,我感觉到一股热气洒在我身上,于是我慢慢抬起头,睁开眼睛。阳光...阳光...我停止哭泣,高兴得跳了起来。希望再次燃烧我的细胞,神经。我奋力挣脱枷锁。在心里默默祈祷,上帝。请让我这次成功。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枷锁。他们的固执和冷漠再次把我投入了阴森寒冷的屋子,然后锁上了沉重的门。于是我和外界失去了联系,我恐惧地蜷缩在角落里。但我没有哭,因为我的力量已经用来挣脱枷锁,细胞已经用来燃烧希望,神经已经用来祈祷,所以我没有哭,因为我求生的心已经死了。
瞬间,四周一片漆黑。我所有的思绪都消失了,岁月的阴影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里。我现在无法驱散心中的阴云,心中的冰雪。从此,我的脸上再也没有了笑容,唯一的语言也被埋没了。我害怕得蜷缩起来。蜷缩起来,好像我的世界末日即将来临。
我不再为夏天的逝去而悲伤,不再为余波的消失而哭泣。夕阳的褪色和犹豫。带着爱入睡。也许我会像风一样离去,也许我会在一个满是枯叶的旧房间里,但我还没来得及停留,花季般的岁月已悄然离我而去。
10 13年后,25岁的我已经成为中国科学技术学院的高级教授。人们非常钦佩我,因为我为人类发明了充满智慧的克隆人机器。人只要在里面站一分钟,就会走出一个和你一模一样的人!怎么样?太好了!!
今天,我刚起床。早饭后,机器人助手玛丽送来了当天的晨报。我接过来看了看。我不知道是不是没看到,但是我很震惊!头条新闻其实是关于我叔叔——范美琪教授为人类发明了一种奇怪的机器——人体缩小机!哇!我叔叔太帅了,他发明了这么奇怪的东西。我必须去拜访他!
当我来到姚大爷的办公室时,我看到姚大爷正在开会。看着工作人员欣喜的样子,心里好像吃了蜜一样甜!
终于,会议结束了,姚大爷红着脸跑了出来,把我拉起来,大声说:“我成功了,我成功了!”"但不一会儿,姚大爷的表情又变得严肃起来,像个孩子似的转来转去,时不时地想:"我该怎么办?“后来我才知道,姚大爷是为了躲避记者采访才着急的!我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有什么办法?”姚叔叔问道。我卖了个关子,说:“对,对...”姚大爷不耐烦了,脸色由红变青。我大声喊道:“人类复制体!”“哦!我明白了!”“哦!我明白了!”姚叔叔兴奋地喊道。
当我来到我的工作大厅时,人体复印机映入我们的眼帘。姚大爷走进复印机,只听见“铿锵声”,然后从出口滚出一个长约1米,宽约40厘米的红条蛋。很快,蛋裂开了,出来一个和姚大爷一模一样的人。连我都分不清这是真是假!
抄了姚大爷之后,姚大爷才能够安下心来工作,记者的接待都交给了姚大爷,姚大爷努力的为姚大爷服务!_哈哈哈哈!真的很好玩!姚大爷可以好好休息了。
但是好景不长。抄来的姚大爷,居然学会了赌博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让人深恶痛绝。让贞叔背黑锅,瑶叔真倒霉。抄袭姚大爷太让人失望了。是这样的。不仅如此,还会玩出新花样!有一次,他和别人吵架,说着说着就和同事扭打起来,让人很生气。因为抄袭姚大爷太固执,我和姚大爷去科学院跟校长说了实话。院长也在担心这件事!这个怎么样...
第二天,趁复制大叔午休的时候,我们开始计划——先把准备好的销毁剂放进针里,再给复制大叔打一针。副本大叔突然醒了,看到自己的身体慢慢消失,于是生气地问:“你,你想干什么?”我反驳道,为什么,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复制你?你不知道吗?这是你自找的。你满意吗?哼!”被抄的大叔摇摇头,消失了。
唉!好险!副本大叔终于死了!如果他没有被毁灭,会发生什么?我无法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