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辩证用药?
辨证论治是中医的一大特色和精髓。辨证是通过对王、温、温、切四诊所收集的症状、体征进行分析、综合,确定疾病的病因、性质、部位及邪正关系,并总结判断为某一性质的“证”。它是在各种疾病相关因素的影响下,身体的整体平衡被打破后,对患病个体的整体反应状态的识别。辨证的过程就是找出疾病本质和症结的过程。治病时,都是以论辩、开方、用药为基础,重点是“证”。因此,中医要治病,首先要辨“证”,掌握一种疾病的证型演变规律和辨证要点。这是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的重要环节之一。正如《临床病历指南》所言:“医道关识、立、用,这是三把钥匙。一个是邋遢不堪。但是,这三者中,识别尤为重要。”
“证”作为中医辨证论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对定型的特点。中医学经过几千年的不断总结和医学实践的反复验证,逐渐形成了一批内容相对固定、结构层次合理、表述和命名科学的定型“证候”。“证”的相对定型有利于规范和指导临床辨证过程,使中医辨证有章可循。可以说,没有辨证论治的规范化,就无法提高临床疗效的可重复性。随着中医学术建设的发展和临床科研的深入,古代的规范已不能满足现代临床的需要。比如病毒性肝炎,多属于中医的黄疸、胁痛、积证、腹胀等范畴。古代把“黄疸”分为阳黄、阴黄、急黄、酒精黄疸、谷黄、女黄等。为适应中医药临床诊疗、教学、科研和国际交流的需要,中华中医药学会肝胆病内科专业委员会于1991制定了《天津市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分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于1994年2月被我国普通高等教育中医规划教材《中医内科学》采用。10多年来,该标准也被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防治病毒性肝炎的研究者广泛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