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法。本法所称中医药,是指中国各民族的医药,包括汉族医药和少数民族医药。它是反映中国人对生命、健康和疾病认识的医学和药学体系,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独特的理论和技术方法。中医药是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中国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中医药发展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国家鼓励中医和西医互相学习,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促进中医药事业整体发展。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中医药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1是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发展,保护人民健康的方法。NPC常务委员会于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公布,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2.国家保护、支持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互相学习、互相补充、共同提高,促进中西医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的中医药事业。

3、中医药发展应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促进中医药现代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医药,是指中国各民族医药,包括汉族医药和少数民族医药,是反映中国人民对生命、健康和疾病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技术方法的医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