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如何赔偿?

法律解析: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 *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添加药品,但可以添加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因此,如果食品中添加了非“药食同源”而仅属于中药材的物质,应当认定该食品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起诉生产者、销售者十倍赔偿的,应当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