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养虎卖虎骨合法吗?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买卖就是伤害的罪犯和教唆犯。虎骨和牛骨,猫骨和狗骨没有本质区别。至今没有研究论文论证虎骨的疗效。很多文章都提到虎骨,有人说要求中医像西医一样准确提取有效成分是不公平的。那么,至少要有科学的临床实验来证明虎骨的疗效吧?有些中药“自古以来”都是从“以形补形”而来,无知的古人无法破除这些迷信。在科技发达、文明程度高的今天,难道就不能正本清源吗?

野生动物吸食毒品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虎骨、犀牛角、熊胆是中药,但根据国务院相关通知,不允许入药。此次修订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能否入药引起了热议。在分组审议时,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对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区别对待,繁育基地自然死亡的老虎可以作为中药材;还有委员指出,虎骨和麝香的药用价值有限,其部分成分可以人工合成。

记者发现,修改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没有提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否可以入药,只是提到了“鼓励对野生动物进行科学研究”。除了鼓励科学研究,修改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提到,除科学研究目的外,对人工饲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实行许可制度。“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入药的,还应当遵守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两者对比,可以看出新法给野生动物入药留下了合法渠道。

具体来说,新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有关科研机构以物种保护为目的,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人工繁殖。人工饲养前款规定以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经省政府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批准,并取得人工饲养许可证。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人工繁殖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后,列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重点保护人工繁殖野生动物名录。列入名录的动物及其产品可以销售和使用特殊标志。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入药,还应当遵守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