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要素中药品管理的内容包括

药师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核处方,审查处方的适宜性,包括以下内容:

(1)对于必须进行皮试的药物,处方者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判断;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一致性;

(3)剂量和用法的正确性;

(4)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存在重复给药;

(6)是否存在潜在的临床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不适宜的药物。

如有疑问,批准人或调配人员应及时咨询上级药师进行处理。

2、处方审核后,认为有用药不当的,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3、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拒绝调整,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有关规定报告。

4.不规范或合法性无法判断的处方不得调整。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调查方、受试者、姓名、年龄;核对药品、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和数量;查配伍禁忌,讨论药物的特性、用法、用量;检查临床诊断用药的合理性。

6、处方审核、调配应细致准确,审核、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后,交审核、发药人员。

7、中药配方应按统一的处方标准配制,称量准确。有毒药材(用专用秤)应逐一称量,需先煎后融、洗净、煎煮的药材应分装在单个包装内,并注明煎煮方法。

处方配好后,必须核对药味后进行包装,包装上要填写患者姓名、付款金额、煎药方法、用法等内容。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名,并提交给发件人审核。

8.药品经营单位收到药品和处方后,应认真对处方和药品进行严格的“四查十对”。

9.“四查十对”无误后,在包装上填写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数量、用法用量。开具药品时,应根据药品说明书或处方,给予患者或其家属相应的用药说明和指导,包括每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10,药品发出后,调配、审核、复核、发放药品的人员要在处方上签字。

11,急诊处方立即分配,重症处方优先,普通处方按顺序分配。

12,夜间和中午一人值班时,所有工作都要按规定认真按部就班完成,并双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