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保异地报销比例
法律主观性: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一般为70%至95%。贵重药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计;起征点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88%;3000-5000元为90%;5000-10000元为92%;1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95%。
法律客观性:
《社会保险法》第28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