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的基本条件
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依法具有合格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五)具体申请材料: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建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打印装订在A4纸上(下同)。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药品批发企业设置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人员资质
药店必须依法配备合格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品零售行业质量负责人应当是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在药店营业时间内,负责审核或调配处方的人员必须是注册执业药师,有中药饮片的还需注册中药师。从事药品保管、验收、养护和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职业技术等级证书。此外,员工年龄应在65岁以下。
二、经营场所
药店需要有与其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在城市开设的药店,营业场所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如果在农村开药店,对仓库没有要求,但营业场地需要在20平米以上。
三。营业执照
如果你想开一家药店,你需要很多文件。除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税务登记证。药店办理执照比较麻烦。经营者可以选择加盟连锁店,这样可以更快的进入药品零售市场。
第四,遵守规章制度
对于医药行业的经营,经营者必须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经营。对于新开的药店,必须进行GSP认证,即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