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执业药师考试注意事项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函[2020] 1765438号)的规定和要求, 我省将对2020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0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合格人员。
二、复习时间
资格审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从1.02,2020,1至2021,11,2021,12进行。
2.2021年1月21日,省人事考试中心发送短信查看考试成绩,请考生根据短信提示查看自己的考试成绩。(2021 1 20之前,被审核对象的后台审核状态会一直显示为?加工?。)
第三,审查程序
2020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评审对象上传评审材料。
审核对象必须在65438+2月31-2021 65438+10月11 17:00之前通过2020?江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col/col57253/index.html)-合格人员名单在专业技术栏公示。
(3)打印成绩证书。
公示期结束后4个工作日,考试合格者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行打印成绩证明。
第四,复习资料
考生按原报名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1.报名水平如何?考普?、?参加统考(中专)?合格人员。就像它的评论界面一样?薛鑫。com学位?如栏目未显示相关信息,须上传身份证及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余人员不需要任何操作,只需等待审核即可。
2.报名水平如何?免试两科?、?免试两科(中专)?合格人员。必须上传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只在审核界面?薛鑫。com学位?栏目不显示上传的相关信息),药学或医学专业或中药学或中药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扫描件。
动词 (verb的缩写)虚假承诺的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1号)进行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区考试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处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试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处0523-86397550,8689618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65438+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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