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豆病的使用禁忌有哪些?

蚕豆病的服药禁忌;

在医生指导下,不宜服用氧化性药物,如伯氨喹、磺胺类、呋喃类、维生素K3、K4、非那西丁、氨基比林、砜类等,也不宜服用珍珠粉、腊梅、川连等中药。

1.下列药物和食物易引起溶血,应禁用:

抗疟疾药物:伯氨喹、疟疾喹啉、喷托喹;

磺胺类:磺胺甲恶唑、磺胺吡啶、对氨基苯磺酰胺、磺胺乙酰胺;

解热镇痛药:乙酰苯胺;

砜类:硫代砜;

其他: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呋喃西林、萘二酸、硝咪唑、吲哚美辛、萘(樟脑)、亚甲蓝、苯肼、川连、珍珠粉、蚕豆;

中药:薄荷、樟脑、萘酚、川连、牛黄散、腊梅、熊胆、开口茶、七厘散、婴儿素、牛黄解毒丸等。

2.以下药物可能引起溶血,但无慢性非球形溶血性贫血者,使用正常治疗剂量时不会引起溶血。

抗疟药:氯喹、奎宁、乙胺嘧啶;

磺胺类:磺胺二甲嘧啶、磺酰胞嘧啶、磺胺嘧啶、磺胺嘧啶、长效磺胺、磺胺二甲嘧啶;

解热镇痛药:扑热息痛(商品名:泰诺、百福益、小儿退热栓)、阿司匹林、菲酊、氨基比林、安替比林、保泰松、安替比林;

其他:氯霉素、链霉素、瑞芬太尼、氯己定、VitC、苯妥英钠、对氨基苯甲酸、苯海拉明、秋水仙碱、左旋多巴、丙磺舒、普鲁卡因胺、安坦、甲萘醌亚硫酸钠、甲氧苄啶、扑尔敏、奎尼丁、维生素K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