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卫生工作要点总体要求

2010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加快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聚焦医改各项任务。 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水平,继续做好甲型流感(H1N1)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际,继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整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工作重心下沉,强化基层责任,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加强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实践经验;善于沟通协调,形成* * *和推动工作的合力,推动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定内容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抓好中央财政支持的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深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扩大农村卫生机构业务合作试点,大力推进农村一体化管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加强乡镇卫生院设置标准论证,推动出台《乡镇卫生院设置标准指导意见》。落实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绩效工资政策,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及时研究绩效工资实施中的情况和问题,确保顺利实施。规范乡村卫生机构管理和乡村医生服务行为。推动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贴。组织中西部地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和乡镇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鼓励东部地区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援力度,继续实施“万名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快汶川地震灾区医疗卫生体系恢复重建,做好支援省(市)与受援灾区的沟通协调工作。探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和公立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启动《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2001-2010)。

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管,提高农民受益水平。积极配合落实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政策,做好农民个人缴费的公示工作。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合理规划住院和门诊统筹资金,提高住院保障水平,扩大门诊统筹范围。完善新农合运行机制,开展农民部分重大疾病救治试点,提高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扩大门诊费用总额预付、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试点范围。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和运行监控,确保基金安全。

二是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全面实施九大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评估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覆盖面。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健康运行。规范妇幼保健服务,继续实施“农村孕妇住院分娩补助”、“减免”等项目。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强化实施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控措施。开展妇幼健康评估(县级)。加强妇幼健康监测和年度报告,提高监测质量。加强爱婴医院管理,推广母乳喂养。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政策,细化防控策略和实施方案,重点做好甲型流感(H1N1)、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积极推进省、地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和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建设。完善国家和省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规范卫生应急演练,启动国家应急医疗救援基地认证和卫生应急能力评估。以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和精神卫生救助为重点,全面做好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大型活动和节假日的卫生防护工作。

进一步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爱国卫生工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绩效评估,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继续做好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艾滋病、性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政策措施,开展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流动人口的针对性防控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病、性病、艾滋病、疟疾防治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职业卫生服务。加快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大力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全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实施,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启动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开展地方病、麻风病、包虫病防控计划的制定、评估和启动工作。完成《预防和控制霍乱、流感和其他传染病白皮书》的编写工作。开展慢性病、口腔疾病、伤害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普及慢性病一级防治指南和适宜口腔预防技术,推进规范化管理。加强心理健康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控服务网络,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与治疗规范》,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和未成年人上网相关心理行为问题防控政策研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全面启动城乡环境卫生清洁行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加快农村改厕进程,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监测。全面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条例》。落实《2011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决定》,加大控烟执行力度。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镇)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区、镇、村)活动。

三是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基本药物费用负担,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地非目录药品增补的监督检查。完善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和省级统一配送,引导和规范各地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推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指导基层单位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提高质量标准,对所有品种覆盖范围实施抽查。制定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基本药物监测点,做好监测评价工作。开展国家药物政策研究,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的培训、宣传和解读,引导群众使用基本药物。

四、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

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联系指导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自主试点,制定实施公立医院设置和发展规划,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探索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善和加强公立医院治理;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落实政府投入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推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和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岗位绩效考核,探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和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探索单病种质量管理,推进电子病历基本标准实施。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设立非公立医院,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强试点政策和技术的指导培训,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加强试点城市调研督导,开展基线调查,做好评估准备。推动研究制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鼓励* * *建* * *享,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医疗机构规划管理,研究建立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以患者为中心、以绩效为导向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评价和监督体系和公立医院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深入开展医疗质量行、医院管理年活动,推进医院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大医院检查制度,启动医院评审试点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继续监管医疗广告。开展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和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专科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人体器官移植监管。推进预约服务,进一步开放周末门诊,延长门诊挂号时间,采取多种便民利民措施,优化流程方便患者就医。创建平安医院,规范医院投诉管理,推动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继续推进合理用药,落实国家处方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监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深化临床基础护理质量管理,提高护理工作水平。加强血液质量管理,实施采供血机构规划,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巩固和扩大固定无偿献血者和志愿服务者队伍。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确保血液安全。进一步加强康复医学、戒毒医疗管理和防盲治盲建设。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弘扬白求恩精神,建设先进医院文化。

五、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提高卫生监督管理能力。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启动实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改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继续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医疗执法、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监管、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为重点的卫生监督。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辐射防护和辐射卫生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查,研究开展核电厂周边人群健康监测。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集中式饮用水供应单位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开展环境污染健康影响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完善学校卫生监督机制。加大对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做好大案要案的督办督办工作。

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制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配套法规,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和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新品种、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口行政许可制度。制定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程序和工作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委员会组织机构。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组织实施乳品安全标准。做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和监测体系建设,提高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能力。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全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检查活动,牵头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大力查处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农家乐度假村、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探索提高食品快速检验能力的有效方法。做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适时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更换工作。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非药品假药等违法行为,总结药品监管规律,加强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评价认证、监测评价等技术支撑能力,探索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加强对中药注射剂、兴奋剂、医药易制毒化学品及其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抓紧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推进市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加强窗口指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快药品监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方监管能力。继续规范药品集中采购。

七、扎实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制定。积极稳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投入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研究制定有利于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发布基本药物目录实施中中成药应用指南,规范中成药临床应用。继续做好甲型流感(H1N1)、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中医药防治工作,推动建立中医药防治新发传染病应急体系。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专业教育和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推进中医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抓好973计划现代中药产业发展专项和中医药理论基础研究专项的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程,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快中医药法立法进程,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做好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相关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中医药对外文化交流和服务贸易。

八、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科技水平。

组织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加强培训基地建设,重点在基层招收培训对象,完善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制度。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医师招聘工程和西部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加强公共卫生人员培训,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继续开展健康管理干部培训,加大西部地区健康管理干部和大医院领导干部培训力度。

探索建立卫生行业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机制,抓好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等两大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推动公共卫生行业科研项目实施,扩大覆盖面,促进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国家卫生科技资源整合整合,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建设。加强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细菌和病毒菌种保藏机构建设。

九、统筹规划,搞好卫生工作。

组织重大卫生政策研究。进一步推进卫生法制建设,加强卫生立法,做好基本医疗卫生法、精神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辐射损伤防治条例、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碘盐管理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修订工作。继续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五五”总结验收。

加强医疗卫生发展战略和总体思路研究,在国家和地方卫生发展规划中体现“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成果。科学编制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同时研究制定卫生人才发展、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护理发展、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相关规划。

积极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服务国家外交和卫生改革发展。引入国际经验,为医改的评估和监测提供支持。推进卫生领域南南合作,做好新形势下援外医疗卫生工作。深化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与交流。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开展卫生事务和院务公开,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卫生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大对卫生行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宣传力度。

加快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做好卫生信访和维稳工作。重视干部保健,加强中心保健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关心离退休老干部生活和医疗卫生服务,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大力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开展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2010是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卫生工作任务繁重艰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突破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努力开创卫生改革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