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冠肺炎政策对诊所有什么要求?

济南新冠肺炎政策已发布,咨询要求如下。全市门诊部、诊所(不含口腔门诊、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以下简称门诊部等机构)有序恢复日常诊疗活动。根据相关资料,要求不得处置不明原因发热和急性呼吸道症状患者。所有零售药店、门诊部等机构均可销售和使用止咳、祛痰、平喘类药物,但解热镇痛类药物包括中药制剂继续暂停销售和封存。严禁开处方和采购解热镇痛药,对采购人员提及的发热病人要及时登记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