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生产班组的兼职质检员应每天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质量检查,对本班组的产品质量负责。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十条质量责任制
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各部门、车间(班、组)、仓库都要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本部门质量工作的任务、责任和权利。
(一)厂长质量责任制
贯彻国家规定的质量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领导企业质量管理,并对产品质量负全面责任。主持厂级质量分析会议,了解和研究质量动态,制定提高产品质量的重大措施,组织质量研究,检查质量工作计划和质检人员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实施质量奖惩制度。
(2)质量管理部质量责任制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提高饮片质量的计划和措施;监督生产部门严格执行饮片生产过程的质量标准;建立群众质量监督网络,开展以专业检查为主、群众自检和互检相结合的质量检查活动;负责全厂的质量管理和日常检验,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质检人员的培训工作。质量管理部门有权反映质量情况,并接受上级中医药部门的指导。
(三)车间(班、组)质量责任制
车间主任(班长)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对本车间(班或组)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十一件质量文件系统
企业应按生产品种建立质量档案。内容包括:质量标准的依据、生产工艺、所用辅料和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和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的改造、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样品观察、质量事故、返工退货、质量信息反馈等。质量档案应完整、准确、及时,为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饮片质量积累必要的资料。第十二条留样和观察制度
企业应建立产品样品观察制度,明确样品品种;批号、数量、复检项目、复检周期、留样时间等。指定专人进行检查研究,定期做好总结和抽样观察记录。第十三条药品管理制度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1988年12月27日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1987年11月28日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生产、检验、储存和销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