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请看以下内容:
根据参保人群的不同,我国医疗保险可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而这三类医疗保险的门诊报销比例不尽相同,普通疾病和特殊疾病的报销比例也不尽相同,下面将分别进行分析。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A.在职职工:门诊免2000元,即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中,超出2000元的部分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B.退休职工:门诊免手续费金额为1.300元,即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只有超过1.300元的部分才会报销。70岁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70岁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0%。
C.最高限额:无论何种人群,门急诊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0元。
D.特殊疾病: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疾病门诊免报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相同。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A.普通门诊:一个医保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门诊统筹基金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最高个人支付限额为400元。
B.特殊疾病: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疾病门诊免报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相同。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a、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用限额10元,医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用限额50元。
b、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每次就诊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费限额100元。
c、二级医院就医报销30%,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d、三级医院治疗报销20%,每次就诊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费限额200元。
e、中药发票附处方,限额1元。
f、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度限额为5000元。
G.特殊疾病: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疾病门诊免报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相同。
看了上面的内容,我想大家对医保报销比例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
法律客观性: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