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管理及其对策

一、雨城区农村医疗市场药品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药品管理硬件设施较差。除了乡镇医疗单位和药店,绝大多数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随意摆药,不按规定保管药品。冷藏的不冷藏,避光的不避光。甚至外用药和内服药混着吃。未按要求设置“四区”(待检、合格品、不合格品、退货品);“五防”(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潮)措施不到位。部分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诊疗、配药场所与住宿、用餐等生活设施混杂,卫生条件较差。由于“重医轻药”思想根深蒂固,基层医疗机构药房投入不足,药品工作条件差,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储存硬件建设达不到设定标准。房屋简陋,阴暗潮湿,设施陈旧,缺乏货架、柜子和低温冷藏设施,部分存放食品杂物,导致药品质量不稳定。(二)药品管理难以到位,制度形同虚设。药品采购渠道混乱,村卫生室、诊所采购药品数量少。在采购上,医药批发部不是主渠道,只有价格便宜。有些是从药商那里赊购的,有些是从私人和其他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那里购买的。乡村医生普遍不具备辨别药品真假的能力,忽视药品质量,导致购买和使用假劣药品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个别门诊部(诊所)缺乏供应商的相关资料,不向供应商索要相关证照,没有购销合同、质量协议、进货发票,有的没有药品入库验收记录等相关资料,没有建立相应的药品管理制度。(3)不合理用药现象存在。基层医疗机构很多医务人员医疗水平低,缺乏药理作用、体内代谢过程、药物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存在不合理用药。存在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草药“四结合”、滥用抗生素的现象。比如,对于感冒、炎症患者,同时使用多种抗生素,导致抗体产生,抗菌消炎效果降低;一些人给婴儿使用激素等违禁药物。从分析来看,不合理用药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处方和调配的培训,缺乏药学知识,导致处方和调配不合理;受利益驱动,医生选药起点高,新、特、贵药用得太多。(四)药学专业人才缺乏,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差。从大部分村卫生室和私人诊所来看,没有药学专业人员,大部分药品都是医生自己配制,有的甚至是临时人员。他们根本没有接受过相关药学专业知识的培训,缺乏药物配制和储存的基本知识。存在直接用手配药,用不卫生的纸包装药品的现象。(5)一些流动毒贩无视法律规定,夸大药品功能,在农村和集贸市场非法销售药品。二、农村药品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1)药品管理存在盲区。现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只涉及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按照这个规定,只要是医疗机构,都可以配药。至于医疗机构是否符合调剂药品的条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无法事前监控,只能事后对这些医疗机构违规采购和使用药品进行处罚。监管的缺失,削弱了这些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意识,客观上增加了打击违法犯罪的难度。(2)农村涉毒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薄弱,涉毒人员疏于学习,缺乏农民安全用药的责任感。没有注意如何安全、有效、合理地用药,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用药。消费者在不知道自己病情的情况下,去医院指名开药或者自己去药店买药,但是医疗机构和药店并没有给这类消费者任何指导,甚至很多人认为吃多吃少都无所谓。(3)医疗药品广告夸大疗效,误导患者。受媒体影响,部分患者盲目要求医疗机构或药店更换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并要求使用广告宣传的产品,间接增加了药物对人体的毒副作用,影响患者的生命安全,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加强药品宣传和监管,引导患者正确用药方向,是当前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的重点。(4)网点分散,监管不便。我区农村地域广阔,乡镇、行政村众多,村卫生室、私人诊所遍布农村,成为农村药品的主要供应地。而且由于人员素质和业务收入的差距,村卫生室和私人诊所的用药情况和进药渠道非常复杂,一些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往往检查次数有限,有的地方长期信息不到位,成为药品管理的法律死角。一些流动毒贩无视法律,在农村和集贸市场非法卖药,药品质量难以保证。三。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的对策(一)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硬件设施的投入和支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结合我区农村药品市场现状,建议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农民文明程度,增加农村卫生服务设施设备,充实农村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农村药品供应渠道。全面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满足不同层次农民的医疗卫生需求,整体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全面实施新农合,紧扣“增加补助、全面覆盖、巩固提高”的宗旨,科学调整补偿方案,适当降低住院补偿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补偿比例,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完善药品同网同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乡镇医疗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不断规范乡镇卫生院服务收费公示,增加透明度。(二)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安全用药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县级以下负责人和药品追随者的《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培训,使药品追随者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农村的宣传只靠电视、报纸等媒体。一些村庄看不到当地新闻,农民和药品经销商几乎不订阅报纸和期刊。因此,有必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一是下乡执法的同时,可以在村里人比较集中的地方,面对面地向广大群众讲授药品管理政策、法规和常识;二是印制一些通俗易懂的小册子,分发给农民。通过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药品管理法》,让乡村医生增强法制意识,让群众形成购药看有效期、遵医嘱用药、有任何药品质量问题举报的习惯,从而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和举报农村假劣药品的流向,形成农村药品监管群防群治网络。(三)发挥“三大作用”,提高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实效。1,发挥主管部门作用,主动抓监管。建立协同作战的监管网络。由于大多数基层药监部门面临执法人员少、任务重的问题,在农村监管中往往顾此失彼,难以兼顾。要实现对农村药品市场的综合监管,应获得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药监与工商、卫生、质监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合作机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监管。总的来说,要建立有效的内外监督机制。医疗机构要真正发挥药事管理机构的作用,定期对医疗用药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管;在外部监管上,药监部门要积极与卫生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监督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管理。2、不断完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的作用,使得农村药品监管进一步加强。至此,我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覆盖率为100%,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率为81%。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趋于完善。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药品协管员的聘任、教育、培训、考核和奖励制度和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具体职责,严格聘任条件,对原有药品协管员进行筛选,把真正热心群众工作、积极肯干、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的人员充实到药品协管员队伍中来。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组织开展农村药品协管员共管协查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宣传教育、信息反馈、执法协助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两网”运行质量。3、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作用,整合资源抓监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解决农民吃上安全廉价药品和看病难的两大举措。可以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农合”有机结合起来,统一研究部署,相互促进。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卫生资源,建立和完善药品供应网点,改造农村医疗机构,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和设施,培训人员,增强法律和专业知识,更好地服务群众,从而有效节约资源,短、平、快地提高农村医疗从业人员素质,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用药安全水平。二是将符合条件的零售连锁药店逐步纳入“新农合”定点参保单位,有效运用市场竞争手段平抑药价,惠及百姓。经过两年的建设,雨城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已完成所有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药房规范化管理,正在向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推广。乡镇卫生院作为“两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加强以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探索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机制,将对促进雨城区医疗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医疗经济健康发展、和谐雨城经济跨越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对改变禹城农村用药现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有效用药和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强农村药品管理是一项势在必行的工作,也是依法治毒、依法治毒、造福人民的一件大事。只有切实抓紧、抓好、做好,才能保证农民用药的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