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恐惧和反对”是什么意思?
目前医学界公认的* * *与的既定配伍禁忌主要是“十八反”和“十九畏”中涉及的药对。“十八反”是指附子与半夏、栝楼、川贝母、白蔹、白芨相对;甘草与海藻、大戟、甘遂、芫花相对。藜芦与人参、丹参、玄参、沙参、苦参、细辛、白芍相反。“十九畏”指硫磺与芒硝、汞与砷、瑞香狼毒与密陀僧、巴豆与矮牵牛、丁香与姜黄、硝酸盐与荆三良、川乌与犀角、草乌与犀角、五灵脂、肉桂与赤石脂,不宜配伍。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5版,第一部)也规定:在“十八反”中,将不适宜与附子同用的药物扩大为不适宜与附子同用;附子不宜与半夏、瓜蒌、贝母、白芨同用。人参叶、北沙参、党参不宜与藜芦同用。贝母、贝母、浙贝母不宜与附子同用。
自《舒本草》提出“十八种对立”以来,许多重要的本草被引用,影响很大。结果后世有几首对歌。虽然药的数量超过了18种,但仍以“十八反”命名。
相反,这些韵文至少流传了13世纪。现存资料中,最早的对仗韵式是南宋陈艳《宝卿本草折中》所载的《十九反曲》,涉及19个药名,16对反义词。歌的旋律是:《经验方》说:贝母、半夏、瓜蒌、白蔹、反乌头;细辛、白芍(白红,一为瑞香狼毒)有五代人参(人参、丹参、沙参、玄参、苦参),与藜芦有仇;芫花大戟既是海藻又是甘草,记住歌里的十九个对立面,才不会让同行真的好。“宋中所涉及的对药对,均见于本草笔记。明代朱轼《普济方》中的“药对曲”与《宝卿本草折中》中的“十九对曲”只有三处不同,即“牡丹”二字改为“狼毒”;《记住歌中的十九个对立面》的“九”改为“八”。相反,金元时期张从正《儒林外史》中的“十八反歌”之言最为简练易记,所以流传最广。歌的旋律是:“草药明言十八对立,半生不熟,攻乌;":藻戟反草,人参皆逆藜芦. "这首歌所涉及的药物与《宝卿本草纲目》中“十九反歌”所涉及的药物如出一辙。实际毒品数是19,但旋律叫《十八反歌》。明代杜的《药鉴》和《禁毒歌十八首》中有25种实药。苗希雍《罐宁大法》中的十八反曲内容与简瑶相似,实际药数为二十六。这两首歌涉及的毒品超过18种,但仍以“十八般对立”命名。以上情况说明,金元以后,十八反的名称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数量意义,成为了药物对立面的代名词[中医杂志,1980,(3): 7]。
《十九畏》也被编成了歌曲。在现存的资料中,最早记载《十九畏歌》的是明代刘春所著的《医经小学》。歌的旋律是:“硫磺为火之精,朴硝见之,相斗。水银遇不到砒霜,狼毒最怕和尚。巴豆最强,不适合矮牵牛。丁香和姜黄不能见,牙硝和荆棘不能合。草乌不适合犀牛,人参最怕五灵脂。关桂山会调空调,但是遇到石油脂就会欺负别人。总的来说,要看好坏,炮息息相关。”
条件配伍禁忌不仅仅是十八般抗药和十九般畏药。一般来说,凡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对立恶关系的药对,都属于应该谨慎对待,或者有所顾忌,甚至禁止配伍的药对。如“中医七情”一节所述,这种药对远远超出了十八般对立、十九般恐惧的范畴。甚至某些在特定条件下存在互敬、互畏、互杀关系的药对,在另一特定条件下也可能存在相反或恶的关系,成为配伍禁忌。如发汗解表相关的麻黄、桂枝,与体虚多汗者七情关系相反,互不相容。干姜温中散寒与黄连清胃泻火相结合,可以相互制约,扬长避短,降低毒副作用。他们的七情是互相恐惧,互相残杀,所以可以一起用。但对于单纯的中焦寒证或热证,二者合用会相互拮抗,降低治疗效果,即属于配伍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