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开诊所需要申请哪些证件?
需要办理的证件有执业医师证、护士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同时需要行医5年以上,对临床面积也有要求。
开诊所的条件
在市区和县城设置诊所的个人,除具备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通过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同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3.有本地区常住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4.经付正卫生行政部门开业审查,取得证书。
个人在乡镇设置诊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通过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同专业临床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医士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同专业临床工作8年以上;
3.在本县(市)行政区域内有常住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4.经付正卫生行政部门开业审查,取得证书。
四。申报和批准程序
1.个人和单位申请设置诊所,向区卫生局提交筹建申请。
2.区卫生局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其医疗技术资格、执业条件、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评议。
3.对于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区卫生局将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申请人,由区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4.取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筹建,筹建工作完成后,向区卫生局申请执业注册。
5.区卫生局应当自受理执业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制剂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并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消毒、隔离、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抽查。对验收合格的机构,由区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动词 (verb的缩写)提交以下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选址报告;
4.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在职证(医疗机构内部)或非在职证、计划生育证(经核实后的复印件);
5.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