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的分类和药用价值

药用植物种类很多,药用部位也不一样,都是入药的,比如益母草,夏枯草。有的入药,如人参、曼陀罗、射干、桔梗、杜鹃花等。需要提炼入药,比如金鸡纳霜。中国古代《神农本草经》将药物按效用分为上、中、下三等。在《神农本草经注》中,除了对三品的分类之外,还独创了一种根据药性分为草木部、果实部、蔬菜部、米部的方法。《本草纲目》采用自然属性分类法,将收集到的药物分为60类16类。根据生理生态条件,草药分为山草、香草、野草、毒草、蔓草、石草、苔藓等。这是中国古代最完整的分类体系。

药物一般按药性和药理作用分类,而中药常按药性分为解表药、清热药、祛风湿药、理气药、补药等类别;现代医学常按药理作用分为镇静药、镇痛药、强心药和抗癌药。药用植物学按植物系统分类,可以反映药用植物的亲缘关系,有利于形态解剖和成分的研究。中药鉴别和药用植物栽培常按药用部位分类,分为根、根茎、树皮、叶、花、果实、种子、全草等,便于鉴别药材特征,掌握其栽培特点。

植物的化学成分复杂,有些成分是植物所具有的,如纤维素、蛋白质、油脂、淀粉、糖、色素等。有些成分是某些植物所特有的,如生物碱、苷类、挥发油、有机酸、鞣质等。

各种化学成分都有一定的特征,药材的外观、色、香、味一般可作为初步检验判断的手段之一。如果药材样品破碎,挤压后横截面无油斑或油痕,则含有较多的油或挥发油;有粉层的含有淀粉和糖;有特殊气味者,多含挥发油、香豆素、内酯;有甜奈者含糖量多;大多含有生物碱、苷类和苦味;味道酸的含有有机酸;有涩味的大多含有单宁之类的。植物分类的人工分类法是人们根据自己的方便或根据植物的用途,选择植物的一个或几个特征作为分类的标准,然后按照人工标准的顺序在分类系统中进行排列。自然分类法以植物的接近程度为分类标准。根据生物进化的观点,植物具有相似的遗传性是因为它们来自同一个祖先,在形态、结构和习性上表现出相似性。因此,根据植物之间相似性的多少,可以判断它们之间的亲缘关系的程度。这种基于亲缘关系的分类方法是一种自然的分类方法。被子植物的分类主要依据各器官的形态特征,尤其是生殖器官的形态特征,因为花和果实的形态相对稳定,不易因环境变化而发生变异。二、植物的分类单位是按照范围和级别划分的,植物分类的各级单位依次是界、门、纲、目、科、属、种。如果每个等级的种类很多,可以再细分为一个或两个亚等级,如亚门、亚纲、亚目、亚科等。种之下可以有亚种,变种,变型。物种是分类学的基本单位。同一植物的个体起源于同一祖先,具有相似的形态特征,能自然交配产生遗传相似的后代,需要相同的生态环境条件,并有一定的自然分布区域。变种不是一个分类单位,不存在于野生植物中,而是用于栽培,相当于变种或变种。在分类上,相似的种归为属,相似的属归为科,相似的科归为目,以此类推,直到所有的植物都归为植物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