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报的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典型问题有哪些?

根据云南省委安排部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力度,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对全省发现的79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核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严肃问责。截至目前,* * *已对56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63人被问责,49人受到其他处理,其中县处级16人,乡科级79人,其他级17人。来自11的典型问题报告如下:

1.大理州鹤庆县黄坪镇新街加油站、鹤庆县中药饮片厂未批先建。给予鹤庆县星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建设局局长杨新华行政记过处分;对鹤庆县星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杨赤给予问责;鹤庆县环保局副局长苏灿斌被通报问责;鹤庆县住建局副局长李银江被问责。

2.大理沃德佳置业有限公司三月街风情度假小镇项目未批先建。给予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丹阳政府警告处分;大理省旅游度假区建设环保局局长杨志敏被给予政府警告处分。

3.楚雄州禄丰县罗茨温泉区私自使用地下水,且开发无序。现有的92口热水井没有申请取水许可。对县水务局分管水政水资源管理的副局长范志成、县国土局分管矿产资源管理的副局长段、县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管理股股长周、县国土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赵翠萍给予问责。

4.昆明市宜良县明丰造纸厂年产5万吨纸板生产线技改项目未批先建。宜良县工信局副局长肖宏生、宜良县工信局工业科科长、宜良县工信局工业科工作人员韩被通报问责。

5.昆明市宜良县中石油蓬莱加油站未批先建。宜良县工贸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罗黎明、宜良县工贸科技信息化局业务科科长崔贤、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建管理办公室主任周爱民被通报问责。

6.昆明市东川区昆明赣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头山水电站违规建设。东川发改局副局长李培昌、东川发改局环境资源与基础产业科科长刘杰被通报问责。

7.丽江市永胜县金沙古渡庄园项目未批先建。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洪兰、永胜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尹胜平、永胜县环保局副局长李志豪、负责桃园镇违法环保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工作组组长、永胜县桃园镇党委书记谭永华(时任桃园镇镇长)被通报问责。对永胜县委政法委维稳办主任(时任永胜县桃源镇副镇长)、漓江市直属机关工委主任彭(时任永胜县桃源镇副镇长)、永胜县芦荻拉镇副镇长(时任永胜县桃源镇土地所所长)予以诫勉谈话并追究责任。

8.镇远孟达三江砂场、镇远柘淦河砂场、镇远杨军用砂场、镇远杨砂场等4个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给予镇远县环保局副局长罗通报问责;给予镇远县水务局副局长王海东通报问责;镇远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郑被通报问责。

9.文山州砚山县和谐页岩砖厂未取得技改扩建批文,违规进行技改升级,建成投产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给予盐山县工商局副局长李振清通报问责;给予砚山县工商局工作人员沈通报问责。

10.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食品站屠宰场在未取得国土部门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屠宰场。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任建华被问责。

11.昭通市绥江县大蓝池煤矿噪声、粉尘污染及安全隐患。对绥江县环保局副局长杨玉平给予问责;新滩镇党委副书记陈冰、副镇长杨劲松被通报问责。

来源: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