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上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上药品销售、提供网上药品交易平台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网上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网上销售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网上交易第三方平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批发企业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活动的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网上销售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企业互联网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网络药品销售和提供网络药品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遵守药品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依法诚信经营,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从事网上药品销售和提供网上药品交易平台服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个交易过程中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并遵守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等机构的作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
第二章药品网上销售管理
第七条从事药品网上销售的,应当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保障网上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销售其生产的中药饮片,应当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义务。
第八条药品网上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网上销售企业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只能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的药品。未取得药品零售资格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其他药品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具体目录由国家医疗器械管理局制定。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以购买药品作为赠品或者购买商品作为赠品的方式,违反规定向个人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第九条通过互联网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保证处方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者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使用过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识,避免处方重复使用。
第三方平台接受电子处方的,应当对电子处方提供者的情况进行核实,并签订协议。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收到的处方为纸质处方影印版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处方重复使用。
第十条药品网上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风险控制、药品追溯、储存和配送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和处理等制度。
药品网上零售企业还应当建立网上药学服务系统,由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数量应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第十一条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名称、IP地址、域名、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如信息发生变化,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
药品网上销售企业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批发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网上销售企业为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的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其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信息。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还应当展示依法配备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等信息。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应在10个工作日内更新。
第十三条药品网上销售企业展示的药品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合法。
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在每个药品展示页面下突出显示“处方药必须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提示信息。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并在相关网页上明确标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在处方药销售主页和首页直接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在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显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与处方药购买相关的服务。
第十四条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安全负责。发放药品时,应根据数量、运输距离、运输时间、温湿度要求等,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发放的药品应放置在独立的空间,并有明显的标识,以确保符合要求并可全程追溯。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委托配送的,应当审核受委托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与受委托企业签订质量协议,约定药品质量责任、操作流程等内容,并对受委托方进行监督。
药品网上零售的具体配送要求由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向个人销售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出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可以电子形式出具,药品最小销售单位的销售记录应当清晰保存,确保可追溯性。
药品网上销售企业应当完整保存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和电子交易。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上零售企业还应当保存处方和网上药学服务记录。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且不得少于药品有效期届满后1年。
第十六条药品网上销售企业应当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的药品依法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披露相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