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昆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2011。

包头市昆都仑区昆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2011。

一、公开招聘计划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地区教师110人,其中高中教师10人,初中教师40人,小学教师50人,幼儿园教师10人。工资待遇按本区聘用教师标准执行。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内蒙古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不限户籍),昆区现聘岗位学校专任教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报考初、高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师范教育(含全日制非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毕业生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全日制双学士学位;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全日制师范教育(含全日制非师范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师范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专业对口,并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78年1日以后出生)。

(4)目前岗位学校聘用的专任教师不受毕业院校和年龄限制,但学历和教师资格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四)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者。

三。报名事项和资格审查

(一)登记事项

1.报名时间:2011 8月19至8月23日(上午8:30-下午12: 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昆明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遮打汽车站东100米,宝坻中学对面)。

3.报名须知:报名者应按要求填写《昆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提供近期免冠1寸数码彩照3张、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具备加分条件者,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纸)。

奖金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先加2分。

2.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民生志愿者”考生,在加权笔试成绩前加2分。

3.具有实际教学经验并在昆曲教学一线工作满两年且考核优秀的,在加权笔试成绩前给予1分。任教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5分封顶。

以上几点是得分,不是累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加分审查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启动检查的原则

各科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应达到4:1,方可开考。学科短缺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

(五)收费标准

报名费和考试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标准。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50元。笔试人员入围后,需要缴纳试讲费每人50元。低收入家庭考生可免费携带家庭低收入证明。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8月26日-27日2011(上午8:30-65438+下午02:00,下午2:30-5:30)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案例分析。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成绩在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和昆区教育局公示栏公布,公示期为3天。

(三)资格复审: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试讲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范围的人选,对进入试讲范围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证件(证)造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试讲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试讲:试讲分学术板块,实行封闭式常规备课。试讲内容根据科目随机确定,主要考察考生相应的适应岗位要求的能力。

试讲时间、地点将通过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和昆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试讲结果将在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和昆区教育局公告栏公示3天。

(5)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的标准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照考生各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数的比例1: 1确定考核人选。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人选。

(六)考试和体检

1.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等。,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然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结束后,按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取消其资格后按成绩依次递补。

(7)宣传

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和昆区教育局公告栏公示7天。

(8)就业批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昆区教育局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进行分配。拟聘用人员填写《区直部门人员聘用合同》一式三份,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区征兵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2-53053800472-2123938。

监督电话:0472-5305145

昆区201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