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药中,使用中药有哪些禁忌?
1.配伍禁忌:在复方配伍中,应避免使用某些药物。神农本草经把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称为“互邪”和“对立”。据《舒本草》统计,《本经》有60种药物,反之有18种。历代对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是不一致的。金元时期总结为“十八恶”“十九畏”,并编成歌曲。现在歌曲的内容列举如下。
(1)十八矛盾:本草明言十八反,藻、戟、蝎皆反草,一半攻吴,参与者皆反藜芦。
(2)十九畏:硫磺为火之精,见之必竞;水银比砷好;狼毒最怕藏僧;巴豆最强,不适合矮牵牛;丁香莫遇玉瑾;牙硝难与北京三棱结合;川乌、草乌不适合犀牛;人参最怕五灵脂;关桂山会调空调,但是遇到石油脂就会欺负别人。
但“十九畏”的概念与《神农本草经》序中“七情”之一的“相畏”有着不同的含义。
“十九畏”“十八反”的一些药物与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用古方为证,证明有些药物仍可合用。如甘遂半夏汤,与甘草、甘遂同用;;十香还魂丸将丁香和姜黄一起使用。大活螺吴丹和犀牛角一起使用。由于“十九怕”和“十八矛盾”需要进一步研究,目前应该采取谨慎的态度。一般来说,对于这类药物中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足够的基础和应用经验,还是要避免盲目合作。
2.妊娠用药禁忌症:有些药物有损伤胎儿、引起流产的副作用,应作为妊娠禁忌症。根据药物对胎儿的损害程度,一般可分为禁用和慎用两类。禁用药物多为毒性较强或药性较强的药物,如巴豆、牵牛花、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包括通络祛瘀、行气破滞、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不得使用所有违禁药物;慎用药物可根据孕妇病情使用。但在没有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避免,以防意外。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饮食禁忌简称食物禁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禁忌。古代文献中,常有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甲鱼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红:及蜂蜜变洋葱等记载。这说明某些食物不能和某些药物一起吃。此外,由于该病,所有不易消化、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如寒、粘、腥等,都应根据需要避免食用。高烧患者也要忌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