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优化完善我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通知

市级领导小组,省级领导小组成员:

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更高效地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科学准确划分风险区域。按照建筑物、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危区域,不得随意扩大到社区、小区、街道等区域。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临时封锁。

第二,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保持现有核酸检测点不变,进一步优化布局。按照规定的范围和频率对重点人群进行“应检”。不按行政区域进行全员核酸检测。为“愿检”人员提供免费服务,鼓励居民自行开展抗原检测。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和网吧、酒吧、棋牌室、KTV、剧本杀、桑拿洗浴、餐饮、室内健身等封闭场所。,必须扫码,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重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建筑工地和重大活动及一些特定场所要落实必要的防控措施。对跨区域流动人口不再查验卫生编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施“落地检查”。

第三,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治疗,阳性者可自愿选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应加强对在家隔离者的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应连续进行两次Ct值≥35的核酸检测,解除隔离,病情加重者应及时转到定点医院治疗。密切接触者可自愿选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第五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第四,对高风险区域实施“快封快解”。连续5天无新感染的高危地区要及时解封。

五、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当地药店要正常经营,不能随意关停。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感冒药等“四类药”,不再需要查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实名登记信息。

六、加快老年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举一反三”的原则,重点提高60-79岁人群的疫苗接种率,加快提高80岁及以上人群的疫苗接种率,并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有步骤地开展判断预防接种禁忌症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根据《新冠肺炎老年人预防接种建议技术参考》科学判断预防接种禁忌症。细化科普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疫苗,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和分类管理。县乡两级成立专班,摸清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把关人”作用,摸清老年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脏病、肿瘤、免疫功能障碍及其新冠肺炎的接种情况,实施分类管理,制定医疗服务应急保障预案,做好保障准备。

八、确保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落实“三不停”要求,非高危区域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超市、供电、水电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行的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确保正常的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暖的供应,尽力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急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医疗机构应当通过扩大门急诊数量、延长开放时间、开设节假日门诊等方式增加医疗服务供给。,且危重患者不应因为没有核酸检测结果而拒绝会诊或延误治疗。应设立并开设发热门诊和哨点门诊。急诊室、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产房、新生儿病房为“非必要非密封”。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

九、加强疫情相关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住宅门,确保人员外出就医和紧急避险。推动建立疫情相关社区与专科医疗机构对接机制,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提供便利,加强对隔离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关怀和心理疏导。

十、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学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的要求。无疫情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准确划定风险区域,在风险区域外维持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20项优化措施,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 “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狠抓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5438+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