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A、B、C的区别
《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药品目录》将药品分为三类:
第一类A类可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第二类B类,使用这类药物需要个人按照一定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其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照医保比例报销;
三类和丙类,这部分药不报销,全部由个人承担。
1.甲类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能够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品。该类药品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支付。
2.乙类药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一定支付能力的药品。这些药品先由职工按一定比例支付,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覆盖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支付。
3.甲类药品是指100%属于医保范围的药品;
4.乙类药品是指必须先支付一定比例,其余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
5.但现在随着参保人员的扩大和全覆盖,针对某一人群的甲类药品可能是乙类药品,针对其他人群的丙类药品。比如有些地方给离休干部用的治疗性西药都是甲类药品,但是职工看病用的西药又分甲、乙、丙三类,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投诉医院应找当地市、区卫生监督部门,或拨打卫生部门投诉电话或全国统一卫生热线12320。如果是收费问题,可以直接找当地物价局。目前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
协商解决问题:与相关医生领导协商解决问题。医院有专业的投诉监督电话。在致电相应人员时,可以向医院医保部门或医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与他们协商,维护自身利益。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
行政调解:通过媒体向相关卫生局或卫生部门反映,让他们注意介入调解。
司法诉讼:去法院诉讼,由法院组织,医疗纠纷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原则支付。
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按一定比例支付,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个人自付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规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使用中药饮片发生的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