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和劣药的定义
法律分析:假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本药品。劣药: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以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的。
(二)依照本法未经批准生产或者进口,或者依照本法未经检验就销售的;(三)变质的;(4)被污染;(五)使用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