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

农村合作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标准如下:

1,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用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用限额50元;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限额100元;

2、二级医院报销30%,每次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3、三级医院报销20%,每次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中药发票所附处方限定为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年补偿限额为5000元。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共同筹资的农民医疗互助和经济救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和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大病统筹、小病理赔为重点的农民互助医疗经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旨在帮助农民支付疾病的医疗费用,但门诊和跌倒伤害不在保险范围内。

三个保护级别如下:

1,一楼是农村合作保险。当地农业人口26.9万。区、镇、村和农民个人每年筹集326元。参合农民在区镇医疗机构住院可获得50% ~ 80%的补偿,门诊可获得40%的补偿,其中重疾最高封顶线可达20万元;

2.第二层是意外险;

3.第三层是穷人医疗救助。除了政府补偿,他们参与没有门槛。个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后,专项扶贫基金承担90%,个人只支付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和生育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