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出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出院程序如下:

1.接到医生的出院通知后,到护士那里拿出院单据。

2、找出存款单据,凭出院通知单、账单交给出纳。

3.结清账目后,如有出院患者带药,需持处方到中心药房或门诊中药房取药。

4、出院通知单、出院证交回科室盖章,出院手续办妥。

办理出院手续所需的具体材料如下:

1,医生给护士开具出院单和出院证明,护士告知患者当天的清单和药品清单;

2、凭存款凭条、身份证、医保卡到医院一楼结算,打印正式发票和住院明细清单;

3.凭药品收据到中心药房领药;

4、凭正式发票到护士站取回门诊病历、出院证明并核对。

出院报销流程如下:

出院时,需持个人医保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理窗口,办理出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一般需要预付2000元医药费,出院时通过结账多付。

不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如果是因为急诊住院,没有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应该在住院后第二天持急诊证明到医保窗口办理。如果住院手续超过时限,需要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19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并征得其明确同意;无法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规定的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