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仓畲族乡的文化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他们在加快民族农村经济发展步伐的同时,加强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抢救和挖掘,使民族文化在保护中尊重和传承传统文化,促进文化发展,在传承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1.领导人重视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200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连江、罗源等民族地区进行调研指导,并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入《福州市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和《福州市文化强市建设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州市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为福清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建立少数民族生态保护区提供了工作依据。

2、做好评选和申报工作,宣传和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保护。

2007年,在福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基础上,福清市组织评选出38个项目,并经市政府批准,其中少数民族地区项目8个,分别是:长乐清江满族村的台阁戏、罗源、连江的畲族民歌、畲族竹布的织、染、缝技艺、畲族服饰、畲族婚礼、畲族的“三月三”吴梵节。同年,经市政府批准,福清市遴选的畲族民歌、畲族竹布织染缝纫技艺、畲族传统服饰、畲族传统医药、八井拳、琴江台阁等6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省政府批准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进行保护和传承。其中,畲族传统服饰、畲族传统医药等2个项目被推荐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公示期已结束,预计6月正式获批。

以评选市级“文化艺术之乡”和申报省级“文化艺术之乡”为契机,对历史悠久、民族文化形态保存完好、具有特殊价值、特色鲜明、群众基础广泛的区域进行评选命名,实施整体保护。2008年,市政府命名的市级“文化艺术之乡”包括长乐航城街道琴江满族村、连江小仓畲族乡、连江潘渡乡仁山村、罗源霍口乡胡夫村、罗源朱非镇朱非居委会、罗源松山镇八景村、罗源起步镇朝戈村等7个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之乡。其中,长乐航城街道秦江满族村、罗源松山镇八景村、罗源朱非镇朱非居委会、连江潘渡乡仁山村、连江小仓乡被省文化厅列为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实行一体化保护和传承。琴江满族村还被评为福建省十大最美乡村之一。

3.开展文化展示和文艺示范,扩大少数民族文化影响力。

福清各级相关部门积极征集民族文化遗产,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丰富性,努力提高全社会对福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认知、认同和保护意识。福州在市群众艺术馆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厅,在市博物馆设立了民俗展厅。罗源县建立了畲族中草药研究所,在县博物馆建有民俗展览馆,在县文化馆建有畲族舞蹈培训基地。连江县建立民族服装加工厂,展示畲族特色文化。长乐市投入巨资修建了琴江八旗文化博物馆等。这些重要的平台和窗口更好地展示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使其更好地传承下去。

此外,福清市通过“福建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福建省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日”、“福州民族民间文艺展演专场晚会”、畲族三月三乌班图节等一系列文化活动,扩大了传统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和地位。

4.在专项资金的投入下,少数民族文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抢救、保护和修复。

福清市各级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保护第一、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加快城乡建设的同时,加强民族文物保护,弘扬民族文化。据不完全统计,福清现有国家级文物1处,市级文物5处,县(市)区级文物4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1处。市财政在每年拨付文物经费的基础上,还投入了大量专项资金支持民族文物保护工作,修复了“萨公馆”等民族文物和市级文物“福州清真寺”。相关县(市)也投入资金保护国家文物。如长乐市先后投资654.38+0.5万余元,恢复建设了琴江八旗文化博物馆、八旗广场、八旗水师营房等。,完成了寿里街等遗址保护规划方案,通过建设改变了琴江村的村容村貌,增加了旅游景点;连江县对小仓乡七里村的社寨探花古屋和东风龙宫寺进行了保护和修缮,并将其列为县级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