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系统
法律分析:1。药物不良反应是指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与治疗效果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病历不得作为医疗纠纷和医疗诉讼的依据。报告的内容应当保密。
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所有药品不良反应均应报告。除旧药常见不良反应外,其他不良反应均应上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条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过程控制和社会治理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提高药品质量,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可及性。
第四条国家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中药品种,鼓励培育道地药材。